浅析舞蹈编导的创作问题 从创作的概念及性能、使命、范畴来探讨和追求创作及创作问题
舞蹈编导就是一个创作者,以作品的方式为介、为界。前者是指作品所用的方式和样子是怎样的一个;后者是指能量范围和层次的位置在哪里。当然,这样的一个创作的基本材料及对象,自然根据在舞蹈本体领域,从而延伸之相关的艺术形式、方式、符号的被运用,并整体构成为所谓的舞蹈作品。不过,就舞蹈编导自身的能量而言,可能就不一定只限于创作舞蹈作品,而是要从创作的概念及性能、使命、范畴来探讨和追求创作及创作问题,这样才能使舞蹈编导有一个很宏观的创作观,以及对创作的理解,并能从大至小的事物规律的逻辑中认识,即:编导—创作—作品—舞蹈,这是一个构成的理念及性质的框架;从而才能解决和完成:舞蹈—作品—创作=舞蹈编导所具有的能力。
在创作概念下,必然归有属性内涵、条件存在和对创作的认知,才能谈及作品的可能的创作及它的存在。当然,在此涉及的非归于某一个具体的创作作品的样式,而是一般规律及共性元素层面下的有关于创作:
第一、创作的理念。可以这样讲,创作的由头,不管动机及实际事实从哪里来,只要一被创作,或者说是需要进行创作,便总会有一个东西要形成和必须拧成一个“魂”,这个东西即是创作的“理念”。这个理念的概念,其一、它一定是在舞蹈编导其人而言的一贯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审美观之下、或者说是之后的那个与作品构成及可形成状更接近了一步的认知、想法及现阶段的思考和追求。其二、它是包含着做为舞蹈编导总体于做作品的编导思维,同时也是构成某一作品的具体思维。前者是指编导具有的面对创作的基本思维;后者是特指进入到某一个作品创作时,针对这个特定了的作品的相关思维。其三、它既包含做作品的内容之前、或者说是之上的要做的是什么的那个大方向、大意思,同时也既整体作品形式样式的大范畴和那个相对寻求的特性是何种概念的。其四、这个理念的概念,从另一个角度讲,就是舞蹈编导追求的那个创作到底想干什么和想干的是什么?它绝不仅是要说什么的那个内容,而是这一个追求、尝试、表达想得到的是什么,以及总体合成为那个状态之前的思路和目的。所以,理念的概念,不是具体的作品内容,也不是结构的概念,它只是前于此的要做作品前的准备和求得的样式和状态的方向,或者说是前序的酝酿形成了一个创作基调。
理念,看上去不是具体的文本、结构,似乎不容易被编导们关注和建立,甚至都有可能没有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因为,它是内在、前置的,似乎不能像进入于文本、结构时拥有的那个“实体”。殊不知,它恰恰可能是产生它们的基础、前置出的“后盾”能量。换句话说,即使一个作品已经在创作、在做了,但它在理念上还是空的、或模糊的,那么,在整个创作过程中可能都是一个追寻理念的过程,得到理念的过程,完成理念的过程。
理念是内在的,理念性就是显现着一个舞蹈编导在创作中的理性,以及其思想、感悟、思考的层次。即使某一个编导声称自己就是没有理念,就是无需有理念,理念是可以被抛弃和不存在了的……可是,只要你创作,你这个创作的思想就必然在里面,不管你的作品是在说什么,或不在说什么,它们无处不在的都是你的思想符号及影子。因为,创作及创作者本身就是思想的体现,尽管可能你的思想不高级也不高尚亦不独特,或者是你有意回避你不想构成所谓的理念,但其实理念这个东西就是一个本在的包容和内核,它总是随着的“介”和“界”在你的作品里摆着、晾着,它并不以你个人意志而转移。反过来说,如果你没有真实的、本体的,被挖掘而独立的那个理念存在,仅是在口头上叫喊自己具有何等、何等的理念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没有真正的理念,你当然也可以在创作、做作品前叫喊某某理念,但它不能化成那个理念的使命和结果,有、就是有,没有、就有不了。它与你的作品是紧密联系着的,投机无门。
舞蹈编导的创作要有理念,可能是一个值得被关注的创作意识。我们舞蹈编导,往往就把自己当作一个干活的、能动的行动专家就行,其实非也!还是那句话,不管你以什么方式创作,不管你再怎样的一个“跳”,只要一与创作相干,那个下面的思想意识及那个思维方向就在所难逃。
第二、长期积淀的爆发。说到创作、回归创作,有一个先决的条件那就是必须被长期积淀,这个积淀在于几个方面,其一、舞蹈编导每天、每时都在想什么、看什么?想到的是什么,看到的是什么,就是被积淀的那个东西;这个东西一旦被你思寻、辨识,进入主观的情感化,它就可能是你可创作的条件的建立以及作品的潜动机,或者那个即是作品动机。其二、关爱、关注和兴趣点在哪里。如果说,一个舞蹈编导每天、每时想到的、看到的,不能进入在一个被特意、有意的关爱、关注和对兴趣点达成共识、共鸣,并进行合成性,那么,“其一”的前者可能也就没有太多的用处,其积淀就不得厚重,也更不可能“导电”,自然就意义不大。其三、敏感度和新鲜度。如果“其一、其二”都具备,而没有保持及持续的敏感度和新鲜度,那么也可能这样的积淀就被固化,或者说是被“淤”着了,被“埋没”了,也就不是真正得有的积淀。
那么,怎样的一个敏感度存在?就是要建立童心和被童话,面对事物才可能看着“活”、看得“变”。怎样一个新鲜度?那就是一个深入的问题,只要把事物持续的深入下去,看到更深更广,并能与时俱进,那么对事物的认知和感悟就一定会在新鲜之中。如此,一旦要创作、一个个地创作,就能有储备和粮仓,同时,它也是进入艺术高境界的步骤。
然而,爆发的概念又是什么,将会在怎样的时间下出现?其实,如果一个舞蹈编导真正的有积淀、在积淀,那么水到渠成就是一个爆发的规律,或者说是水满了自然会溢并渗透万方。所以,与其等待爆发,不如珍重积淀。当然,真正的爆发出来,可能还需要一个“导火线”,这个导火线就是在一定的条件下、或一个特定的条件下把长期的积淀点燃、推出。所谓的“条件”,就好比有一个沉重的物体有了一根绳索加启动机,能把它“提”起来,并浮出水面。另外,它也好像人们常说的“灵感”出现了。
要从灵感而言,灵感本身就是一种积淀的结果,同时,它是人的内在因素,即情结、特性、能量加思考力;以及外部的因素,即经历、磨砺、见识加机遇的共同酿造,只不过前者是基础的、界定性的;后者是促成的、帮助性的。灵感就是散漫的、无形的、神秘隐藏着的,在所有的环境和条件都能适合它时,还要被莫名的又重重的一击,才会“飞”的出来,又“灰”一样的消失。
可能,灵感就是那个“爆发”的代名词,或者在此当同义解。如果,一个舞蹈编导真想有什么灵感随时在你身边,那真正的功课还是要做在珍视积淀中,成为你创作的源泉和途径。
第三、选择时机。这里说的选择时机,不是投机所好的概念,也不仅是适应潮流的问题。这里所指的选择时机来自几个方面及认知。其一、作为舞蹈编导,你要的那个创作,从你个人的第一性来说,条件是否真正具备?这个具备就是那个创作在你的内心是否“熟了”,一旦“熟了”也就自然容易“成”了!否则,先天一个不足就会有缺陷,或是硬伤。其二、是否“过”了。这个过在此有两层意思:一是指舞蹈编导自身想要的那个创作,已是你的过去时了,而面对那个曾经拥有的激情和思考都已淡忘、跑掉,或者即使没有,此时也没有曾经强烈的兴趣和需求了。如果此时,舞蹈编导把两者之间的关系搞混或混同对待,可能就不是一个好的时机,就可能出现其本身没有意识和没有准备好的问题来找你麻烦。二是指外部性的,本来你要的那个创作对整体某一时间的观者心态和需求滞后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性已经不存在了,尤其是一些即时、纪实性内容含量的,过后再说那个事物的本身,可能就失去已有的力量和应有的反应了。
当然,如把这个问题深入一点说,它需要有两个不同的转向,第一就是不说那个具体事物的“本身”,而是转向于深层的意象内涵,从而道出事物的本质共性。第二就是能从不同的角度入手,从内容上说,可能是新的、更深层的述说,也可能是颠覆性的诠释;从形式上说,就是演绎方式、视觉角度、相关信息元素的重新组织和创造。
其三、说是选择时机,其实是强调“注重选择性便能成为好时机”。这个概念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面对舞蹈编导自身的选择性,可能你有两个、几个想创作的东西,在面对一个作品时,就一定要有所选择,它可能是对创作的内在影响及关系;它也是一个对“更为合适”的选择。如果不当,可能在创作的前期不易显现,而会随着作品创作的深入,便会渐渐地显示出来,可能到那时已为时过晚。二是面对所有的外部条件而要进行的选择。它们往往是错综复杂的,层层关系的,甚至往往与编导本人的意向是非常的反向的、矛盾的,但作为一个舞蹈编导必须选择,也必须学会和重视这样的选择。逃是逃不过去的,就好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就注定了太多的关系,完全不得由你自身去选择,即使是你的父母。
所以,对一个舞蹈编导来说,这样的问题是对自身智商和情商的重要考验及编导性的修炼,它对创作本身的意义也是极为重大的,其中存在的创造意识、调整取舍能力、以及不同的信息和压力,可能都是一个编导的成长过程以及自身的思维小范围中是不可替代的。说一句白话,可能转机就在这里,可能“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内涵和景象就能出现,可能一个好的作品由此出发。
第四、独特保持在与观者不遥远的面对。这是一个很内在的、深层性的舞蹈编导的创作概念,或者说是观念。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对创作而言,可能只是一个创作者独立行善、独自游玩的一个状态及实物,哪怕这个东西只在脑中构成就止住,作为创作而言,也可视为在创作。但是,如果从作品的创作和编导属性这两个概念综合而言,前者那个概念肯定就被取消了。因为,在编导、创作、作品之后,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存在,那就是观者,其四者间可能才是那个创作、作品的价值客观性,那么,对于创作及作品的主体编导而言,观者这个因素的影响和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
所以,对于创作而言,编导的独立是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它,作为编导的本身意义也就不知作何解了。这里说的独立,是指编导的思想和对待创作、作品的态度:有其自身的理念、需求、审美、方式、精神,乃至好恶之分。这样一种状态是需要得以保持,甚至是要坚守的,其它方面的因素暂且不说,即使编导本人,对待自身和创作,都会时时产生“否定”和“怀疑”,而这样的状态往往并不是由于理性,或者说是对自身总结、反思之后的认知,而只是被各种“言语”几下之后就没有主心骨,没有方向,不能识别真伪。不过,有时也由于自身太想好了,而盲目的怀疑自己。当然这一问题的另一个现象就是盲目自信,同样是没有理性和明理所致。所以,其“保持”对舞蹈编导心态来说也是一个关口也。
如果,一旦能独特保持住,那就要寻得一个位置,这个位置就是“与观者不遥远的面对”。这里说的不遥远的概念,有两层意思:一是就心态而言,因编导与观者的角色、身份、职能不同,他们必然会有自身的空间,如果盲目的混同这个空间,那还用要编导干什么。二是就情感方式而言,如果没有距离,可能就不是一个编导的情感方式、立场。就好像一句俗话:“搞艺术的人都不是一般人呢。”换句话说,编导可能表达或代言的是观者的情感,但不代表两者就是共同的出处,否则就没有“旁观者清”这样的一个格言,它对双方都是如此。一旦“不遥远”就意味着编导的创作,观者能够认知、体味,就会有距离产生审美性,创作的意义可能从本质上讲,它也是一个不可逃脱的因素。当然,就这一问题的对象颠倒地说,那么也就是,观者不得认同编导的创作,也许是编导真正地走得太远,就像梵高,需要一、两百年人们去认识、再欣赏。不过,这样的现象极为个别,而大部分的创作可能还是因为没有创作性和原创意义,而被观者摒弃。那么,它还是“不遥远”没有被建立,而是太遥远的落在于观者的后面了。
面对,这个概念很重要,它的意义不在距离,而是方向,更是编导创作的内涵定性和能量的意义。如编导能与观者面对,创作和作品就是寄托于双方精神世界及审美的桥梁了。终了,编导能对“独特保持在与观者不遥远的面对”的文化性深解以及对编导创作概念的认知和到达,创作可能就真可谓“条条大路通罗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