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与音乐的密切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舞蹈离不开音乐,舞蹈总是在音乐的伴奏下展示出来。舞蹈与音乐共生存,不存在没有音乐伴随的舞蹈。在诸多艺术门类中,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是最为密切的。有人更认为“乐为舞之魂”。 中国舞蹈家吴晓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都作了验证。他认为:“任何舞蹈在艺术形象上都必须通过音乐,才能把它的‘意思’完整地表现出来。”
舞蹈和音乐都有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感。舞蹈与音乐之间存在的共同点是节奏,这是它们结合的自然基础。原始舞蹈之所以一开始就与音乐结合在一起,根本原因在于节奏。舞蹈作为一种感情冲动的自由的有节奏的动作表现,自然更加需要音乐的配合。当然,能够同舞蹈相结合的不是任何音乐,而是节奏比较鲜明的音乐。
舞蹈和音乐都直接表达感情,而且音乐的表达具有抽象性,舞蹈与音乐的共同点是抒情性。它不会对舞蹈的具体表达产生重叠、矛盾或干扰,而可以与舞蹈结合得天衣无缝。逐步了解与掌握举目音乐的主题性、主体性、性格性。改变音乐只是训练伴奏观念;了解与掌握不同地区不同风格的音乐;对音乐的理解从节奏单一型节奏、旋律及多种织体丰富交织型,并对乐器的各种音色及表现特性有所了解。音乐的节奏型与旋律线条在舞蹈表演中对动作的提示,身体的位置情绪的变化都发挥着积极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