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现在在排练一个独舞作品,我想要的是舞蹈的夸张处理,所以需要演员的表演多些,可是有的时候发现表演多了就不像舞蹈了,我想问下:在舞蹈创编中怎样把舞蹈表演和舞蹈动势合理话、平衡化。
答:“把舞蹈表演和舞蹈动势合理话、平衡化”就是一个舞蹈编导对作品的结构布局,也就是舞蹈编导的感觉融于技法。
在作品中“戏”大于舞,自然会出现你说的现象“表演多了就不像舞蹈了”。其实,从舞蹈的本质性来说,“戏”是通过身体的表达来完成的,它不仅仅局限“脸部表情”的表演。动作,本身就是有“戏”的,是由创作者内心而来产生所谓“动作语言”(表演者加以体现和完成)。在这个“动作语言”中,“戏”和“舞”从本质上说就是统一的,混合的。有时,在技法的处理上会作为“元素”特性的概念(倾向“舞”或“戏”)分划在作品的结构之中,造成此舞蹈作品的形式特性。如果认为“舞蹈的夸张”只能靠“戏剧表演”,显然是对舞蹈理解的偏颇和技法的无能。
处方一:需要从结构去调整来对比戏与舞的关系:什么时候“舞”、什么时候是“戏”的时间值,从而把握好两者间的比例关系。
处方二:舞和戏可以立体的叠着用,让舞和戏同步、统一。运动性的动作往往更能扩大情绪(表演),也就是“内心语言”的加强。
配方:寻找到符合作品特性又有特点的动作、路线,进行“方式”的处理,不断反复的利用也能起到夸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