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形象既是舞蹈美的物质外化和体现,又是人们感知舞蹈美的主要媒介,因此,舞蹈形象的问题是舞蹈理论和舞蹈美学中必须重点研究和探讨的课题。舞蹈形象是以人体舞蹈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所塑造出饱含着主体情思的具有客体典型形态的可被人们直接感知的动态形象。舞蹈形象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解释。广义的舞蹈形象既可以是单一的动态形象,如单一的舞蹈动作的形象(形象的舞蹈动作),也可以是比较繁复的动态形象,如通过一系列舞蹈动作组合形成的舞蹈语言,所塑造出的人物形象(人物性格、情感的舞蹈形象);还可以是舞蹈作品中通过群体(众多人物)的行为、舞蹈场面情景交融的发展变化所表现出来的具有一定意象、意境的舞蹈形象。而狭义的舞蹈形象则主要指舞蹈作品中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并借助于音乐、构图、舞台美术(服饰、布景、灯光、道具、化妆)等其他因素所塑造的人物形象。而一个舞蹈演员要想把舞蹈形象塑造得栩栩如生、有血有肉,就要经过刻苦的学习和训练,使自己具备塑造形象的基础能力。这种基础能力的获得,大体要经历舞蹈形象的积累与寻觅、舞蹈表演的基本能力、舞蹈形象的创造与表现等三个过程。
一、从生活中积累、寻觅舞蹈形象
当一位舞蹈家踏上寻求创造舞蹈形象之路时,大体要经历形象的积累——形象的感受——形象的创造,这样一个既艰难而又充满创造喜悦的历程。作为大型舞剧的主要演员这个过程较长,而作为舞蹈小品的扮演者这个过程则较短,在许多优秀舞蹈表演家的艺术创造生活中都经历了这个过程。
对一个舞蹈演员特别是舞剧演员来说,最要紧的是要有创造舞蹈形象的能力。而舞蹈形象的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又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积累和艺术家独有的灵性。舞蹈来源于生活,生活是产生舞蹈艺术的母体和所植根的土壤。舞蹈创作需从生活出发把具象动态美化、优化、韵律化,从生活中提取材料,再将材料进行艺术升华,加以情感因素,才能塑造出具有独创性的、新颖的舞蹈形象。一个舞剧演员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十分注意观察各种各样的人物,把他(她)们存储在自己的“形象仓库”中,进行形象的积累。一般来说,舞蹈演员形象仓库的积累越丰富,他创造出动人形象的可能性就越大。不过只靠平时积累还不够,更要紧的是在接到一个创作任务之后,演员就要根据作品反应的生活范围,有目的地去积累形象素材。
舞蹈是以人体动作为艺术语言的直观艺术,不管演员对角色的认识、体验得多么深刻,要使观众窥视到人物的内心活动,受到强烈的感染,还必须通过情感化和物态化了的舞蹈形象
二、舞蹈表演所需要的基本能力
1.要具备全面文化艺术素养及舞蹈专业知识
舞蹈作为一门独立的艺术表现形式,有其独特的个性化特征及专门的专业知识结构,通过舞蹈语汇表现手段概括生活、表现事物本质、抒发情感、叙事情节,因此作为舞蹈编导应具备较全面的文化修养及综合知识结构,包括文学、美术、音乐、社会科学、人类学、心理学等交叉知识结构,并直接作用于舞蹈的创作环境之中。作为舞蹈演员应能够熟练地运用舞蹈专业技术、技巧,全面掌握多元化舞蹈表现形式,可自如地表达各种不同类别、不同风格、不同形式的舞蹈语汇,并能有机地利用专业创作手段使自己的所想、所感用舞蹈的表现形式传达出来,这是一名专业舞蹈演员的必要基础。
2.塑造人物所必须具备的想象力及创造力
舞蹈是以舞蹈的形象进行思维的,因此舞蹈演员应学会用眼睛在现实社会中去发现别人看见了但没有感觉及人人都看见但并没发现出美的事物,即使是对于已司空见惯的事物,都应产生舞蹈的创作想象力及创新点,学会把现实景物用舞蹈语言的想象进行“物理的”“语言的”思维及表现手段转换,形成感觉——发生联想——形成构思——发生动机——形成舞句一发展舞段,最终以舞蹈艺术特有的语言表现方式进行创新及推进,这是一个对于舞蹈创作者来讲是无与伦比的美妙过程,因为想象不等于抽象和空洞,对同一主题的捕捉,不同的编导将会想象出完全不同的处理结果,除编导者的个性特征不同之外,每个舞蹈编导在想象过程中所发生的经验、视角、专业能力、兴趣爱好、创作习惯、审美追求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恰恰是在这样一些诸多的不同之中,舞蹈创作才产生了个性化差异,在差异中产生了创新。
3.表达情感能力
舞蹈演员形象塑造是否鲜明生动,是否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能否用舞蹈动作明确得刻画出人物的内心世界,把人物的情感形象呈现在观众的面前,给予观众一种美的享受感。
舞蹈语言与人类早期的身体语言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原始时期人类的口头语言还在未形成阶段,随着在人与自然的搏斗及强烈的生存欲望搏斗中,人类便开始了简单的情感交流,此时的交流方式就是用身体语言来传递。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及人类头脑及意识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类的思维及口语能力不断提升,但人类没有忘记、也不放弃用身体传达情感的方式,这便可能是舞蹈一直陪伴着人类的重要意义和原因。舞蹈语言具有其独特的、鲜明的个性化特征及独立性很强的语言表述方式,即高度利用人体的各关节部、肌肉、韧带、气息、力度、节律、幅度、表情等丰富的运动方式,形成舞蹈的外部语言表达特征,舞蹈编导就是要在自如地运用身体的各综合要素,对客观现实、人类情感等形成内部语言环境,使其在创作中达到传情达意,才能创作出好的舞蹈作品。
4.把握和控制舞台时空能力
舞蹈艺术创作是围绕着时间性和空间性发生的,因为舞蹈的动态过程是在空间中流动产生,而时间性呈现的是舞蹈动态的全部过程,时间和空间在舞蹈创作过程中需要相互依赖、相互交叉、相互推动,才能使舞蹈作品的外部形态与内部结构形成完整的审美表达过程。舞蹈空间是一个单面朝向观众多元化立体视点的独特表达区域,这便需要舞蹈编导充分了解舞蹈及舞台时空的构成特点、使用特点、表现特点,从而才可充分利用舞蹈艺术的时空性特征,展示出所创作作品的动态与形状的基本内涵,做到情动于中、物动于行。
三、舞蹈形象的创造与表现
舞蹈演员在塑造舞蹈形象的同时要不断地进行审美的思考,在开掘思想内涵和提高艺术品位上下功夫。有成就的舞蹈家无一不对所所塑造的舞蹈形象进行了反复的深层次的思考。只有选择那些具有审美意蕴的材料,作为创作的基础,才有可能在情节的编织中,形象地塑造上体现出艺术的审美价值,体现出舞蹈家在审美创造的崇高追求。
一个演员在创造舞蹈形象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两次转化,即感觉的转化和形体的转化:感觉的转化指进入和完成角色创造的心理准备;形体的转化指进入和完成舞蹈形象(人物形象)的塑造,在形体转化中关键在于创造性格化的形体动作。所谓性格,是指个人对现实的态度和习惯化了的行动方式中所表现的那种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所谓性格化,在戏剧艺术理论中是指演员创造人物性格特征时的一种技巧和方法。为了塑造剧中人物性格,演员运用技巧把属于自己但不符合人物性格的感情、动作、外貌和习惯等加以控制和改造,努力使自己的言行举止符合剧中人物的性格特征。
在舞蹈表演中的形象的塑造应从生活中积累更好的舞蹈表象,寻觅舞蹈形象的原型,应充分运用舞蹈演员所具备的舞蹈表演能力,对形象进行在创造,使之变得完善,有血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