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作品是舞蹈家对客观社会生活主观的审美的表现和反映。舞蹈作品的内容是其所反映的客观生活现象及作者的主观感受和评价,一般来说,舞蹈作品的内容是由题材、主题、人物、情节和环境五个因素组成的。
一、题材,是指舞蹈作品中直接描写的生活现象。是舞蹈作者对其所掌握的大量生活素材进行选择、概括、提炼、加工后作为作品内容的材料。素材不等于题材。它们的区分是:素材多是社会生活的原始材料,具有无比的丰富性生动性,但是,在丰富性中含有庞杂性,在生动性中却缺乏系统性,所以它只能是人口的来源和基础,作者所表现的只是其中被筛选和提炼的一部分,因此素材大于或多于题材。题材又分为广义的题材和狭义的题材两种解释。广义的题材,指舞蹈作品表现的生活范围,如历史题材、现代题材或工业题材、军事题材等。狭义的题材,指舞蹈作品中具体表现的生活现象。以舞剧《高山下的花环》为例,从广义讲,它是现代题材和军事题材;从狭义讲,它是表现了以当代战争为背景,赵蒙生、梁三喜等不同的人物面对战争的不同心态、不同表现,以及由此展开的矛盾冲突。
由于舞蹈和其他事物一样,都有它的擅长和局限,所以,舞蹈题材的选择应有比较强烈的动作性。这是由舞蹈艺术的主要表现手段是人体的舞蹈动作的特点所决定的。一般来说,缺乏动作性的题材,用舞蹈语言来表现困难就比较大(当然不是绝对的)。其次,舞蹈题材应富有激动而饱满的感情。这也是由于舞蹈是长于抒情的艺术特点所决定的。舞蹈是人类情感最激动时表现形式,它最能表现别的艺术表现手段所难以表现的人们的内在精神世界和情感内容。因此,我们说,舞蹈题材就具有动作性,但是,又绝不是凡能动起来的题材都适合舞蹈,而只有既具有动作性又具有激动饱满的情感的题材才是适合舞蹈表现的。
二、主题,又叫主题思想,是舞蹈作品通过对社会现实生活的描绘和对艺术形象的塑造,所表现的情感意蕴和中心思想。舞蹈作品的主题,是舞蹈作者经过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体验、分析、研究,经过对题材的概括和提炼而得出的结晶,也是舞蹈作者对现实生活的认识、评价和理想的表现。舞蹈作品的主题,是舞蹈作者在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现象进行长期的观察体验后形成的。舞蹈作品的主题一经形成,它在整个创作中便居于主导地位,并贯彻于创作过程的始终;同时,它对题材的选择,结构的安排,动作语汇的运用,都起着决定性的重要作用。
题材和主题,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题材是舞蹈作者从大量生活素材中筛选提炼出来的,在舞蹈作品中用以表现主题的可以被观众形象感知的人物的行动和生活场景;而主题则是通过这些人物的行动和生活现象所表现出的肯定或否定的情感和思想倾向。
三、人物,是舞蹈作品主要描写和表现的对象。舞蹈作品最大量、最经常表现的内容就是人——各种不同思想、情感、性格的人以及他们的各种行动,是通过各种生动的人物的舞蹈形象来表现生活,表达作者对生活的审美评价和美好生活的理想、愿望。
在舞蹈作品里,也有不少是非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如神仙、鬼怪以及自然景物中的花、鸟、兽、风、雨、山、水等,这些舞蹈形象尽管其外形是人的夸张和变异,但归根到底表现的还是人,是人的境遇、人的情志。一池荷花,迎风摇曳,是表现中国人民的高洁;一群孔雀,登枝开屏,显示出傣族姑娘美丽;大雁翔空,是表现蒙古族人民热爱自由的豪放;猴子掰包谷,是表现彝族同胞的风趣性格;至于那龙腾狮跃、红梅傲雪,更是洋溢着民族的精神,透露出民族的风骨。舞蹈作者继承了我国民族传统艺术中“缘物寄情”、“托物言志”的表现手法,通过飞禽走兽、花鸟虫鱼等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表达舞蹈作者的情志。舞蹈中的 “物”即是人,是“人化了的自然”。
四、情节,是人物的生活和事件的演变发展过程。舞蹈作品的情节,是由一系列能够显示人物与人物、人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具体事件发展过程组成的。情节是人物性格成长发展的历史。在戏剧性舞蹈(舞剧)中,由于有人物性格之间的矛盾冲突,情节有较大跌宕起伏,动作性强。在叙事舞蹈(情节舞)中,情节事件虽然比较简约单一,但其安排应巧妙合理,如能既在情理之中,又出人意料之外,就能取得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
五、环境,一般是指人物所处的时代社会背景,舞蹈中的情节事件发生的具体生活场景和时间、空间的氛围。舞蹈环境和氛围,既可借助于舞台美术——灯光、布景、道具的光线、色彩和声音营造出特定的时间和空间,也可以通过群舞的队形画面的移动、变化,引发出观众的艺术想象,创造出舞蹈的环境和氛围。如《荷花舞》,从荷花女在舞台上以圆弧形为主的不停顿移动的画面,形象地表现出一群荷花盛开在碧静的湖水中的特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