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创作应该重视感情创新还是追逐形式呢
构思是舞蹈创作的起点,而构思多半出于自己潜意识中想象的画面,通过动作来表现自己的构思意图。长期思考,你会发现一个很意思的问题。那就是你所思考的方向是理性还是感性。一般而言大家都认为大师的创作偏向理性深层发展,感性的东西貌似会导致浮躁之气。
在展现构思独特性与可行性的方式,在实践了多种方式后发现,首先我的初衷是部分不让人理解与认可的是纯精神性与思想性过高的作品,这有其局限性,就编导而言他的活动范围有限,观众的理解能力有限。这就是我现在考虑是否还需要进行脱离实际想象能力之外与人文哲理性思维的过重的话题。
回过头又让我想起刘墉先生谈到写作的问题,关于写作的关键就是简明扼要。让小学生都能看懂的文章为什么能不是一篇好的文章呢?难道要我们专研只有老学究才能明白的事情吗?那且不是观众也需要钻研一二了。缓过神来想一想也是,自己把自己框在探索新颖上,原因可能是自己的思考方向出现偏差。
当你的创作到一定的阶段,一些外在的东西会让你感觉很头疼,总会被别的一些方向牵绊住脚,作为创作者一定要纯粹,外界的刺激,影响会让你作出一些妥协,投降的东西,很难做到让自己主动出击。
大脑思维的分析与总结是越动越有想法,懂得总结,懂得分析,在编导的世界中才能日渐成熟。
现在舞蹈创新考虑了一些流行,概念,时尚等要素,添加了很多科技效果。试想一个作品要打动别人,首先要自己感动,然后看你用什么形式和手段把这种感情体现出来。这种感动不要哭天喊地,可能只是另一种情绪的爆发,看你能否发现这个东西。如果能发现,那也是挺了不起的事情。可能创新就是一种寻找感情突破点的试金石。一切的外在因素不能没有感情的存在。
舞蹈就是如此,如果形式是创新,感情的创新是不是也是一种更高层的创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