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创编心理过程揭密之前期的心理因素
当一个创编者准备创作一个舞蹈时,一定会有一个创作动机。什么是创作动机呢?心理学认为“动机是对所有的引起、支配和维持心理和生理活动的过程”。在具有特定的目标和活动中,动机涉及到这种活动的全部内在机制,包括能量的激活,使活动指向一定目标以及维持有组织的反映模式中,直到活动完成。那么在舞蹈创编过程中一般分为两大类动机:一是外界交给的任务,如为某某晚会,比赛准备一个舞蹈,上课教学所需的舞蹈等等。另一种就是,创编者想对自己内心情感的抒发,体现自己的喜怒哀乐,自己对一些事物的看法,以及对客观事物形象的描述等。
因为有不同的舞蹈创编动机,所以一个创编者在创编前的心理因素大不一样。
对于前一种,外界交予的任务创编者首先想到的是外界需要的是什么,如晚会,需要什么类型的舞蹈,创编者就会把作品往上靠。这时以她人为主的动机多于自己本人的创作欲望,这类作品往往质量没有主要体现创编者本人创作欲望的作品质量高。
另外一种就是创编者对自己心理情感的一种抒发,她只用表达自己的情感,自己对现实生活的看法、感触,没有过多的约束。在这种舞蹈创作时,创编者首先要具有创作愿望。所谓的创作愿望就是舞蹈创编者触景生情时的创作心理愿望,它是一种尚未成型的、隐隐约约的、摸不着看不见的潜在意识。但是它却是决定一部作品主题的重要因素。这属于一个舞蹈创作的预备阶段,即构思阶段。一切舞蹈的构思均来源于生活,创编者要把生活素材转化为舞蹈作品是需要进行艺术构思的。她有了生活素材的积累之后,便对生活素材进行感知个性的选择,经过体验分析研究形成初步的主题思想时,就进入了艺术构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