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创编中需要一颗善于发现“!”的眼睛
“总是有太多‘!’藏在我们的生活中,但我们并没有发现它们,即使发现了我们也只是习惯于下意识地忽略并且忘记所见到的。但是,我们相信,正是这些充满“!”的时刻将我们的生活变得如此有趣、如此丰富。”听完这段话,感触颇多,其实舞蹈同样如此,艺术来源于生活,当前舞蹈节目多之又多,可是有“!”时刻,能打动观众,在社会引起共鸣的却少之又少。不知为何而编?不知为何而舞?无论是编者还是观者都被现实的“障眼法”所迷惑,久而久之,一批所谓的舞“匠”产生,大批量的作品涌现。这一现象的确值得我们深思。究其原因,我个人认为有这样几个问题:
1.为求创新,过于追求形式。创新固然重要,但应有度,不能盲目的创新。现在很多编导为了创新,想着招就上,也不理合适不合适,认为观众看不懂就是好作品。一类是玩纯形式,不带任何感情的舞蹈;一类是以自我表达为名,行隐晦、灰暗个人发泄之实的舞蹈。
2. 缺乏深刻的内容思想。舞蹈的内容思想关系到舞蹈选材立意的问题。编导既然选择了这个材,那就一定有其想表达的思想。不应只满足于表现清楚故事内容、人物关系、情感纠结,还应考虑到个人的自我表达,即“借题发挥”。
3.为“编舞”而编舞。每年各类的舞蹈比赛各大院校都非常踊跃,有的编导一参赛就是几个节目。在我们要求数量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保证作品的质量才是。可是看完比赛下来,没有任何让观众记忆犹新的作品。编导、评委似乎也很无奈,现在这种为“编舞”而编舞的现象比比皆是。
以上种种现象,相信每位编导都已觉察。我也一直在进行创作学习,如何才能更好地进行舞蹈创作,在此谈谈本人的心得体会:
1.编心中之舞。这里想说的是编导应编心中所想,自己所感受。当经历过、积累过、沉淀过,心里所流淌着的那股冲动是自然而强烈的,而这种强烈的冲动则是创作的种子,这颗种子在心中埋下,会生根发芽,成长壮大。作家们描述自己的写作,是‘把自己的灵魂的一部分贡献出来。’作家因自身对人生的独到体验和发现,被这样的体验和发现弄得难以安生,为安置自己的灵魂,为充分表达自己的体验和发现而写。而我们在创作舞蹈时,同样也应该有如此感动。
创作时我们所说的灵感,则是编导自己对生存、对环境、对人的一种感受。编导观察生活,体验生活,当有了对生活对自己的认识,也许就在不经意间,灵感偶然迸发,这就是心中所触所感。编导应抓住并追寻这一感受,将之转化成物质创作。这种物质创作并不是盲目的寻找舞蹈题材进行创作,即使在寻找创新的前提下,也不能忽略掉心中之感。往往能打动人的作品,我们可以通过作品中的细节感受到作者的心,以及具有鲜明、个性化的自我表达。
2.编真诚之舞。作为一名编者,真诚在创作中实为重要。编者的真诚渗透在自己的作品中,里面没有造作,没有虚假,有的只是一种坦率,一种朴素,以及编者想表达的情感或者想说的话。当你做到真诚,首先,所选择的舞蹈动作语汇会朴实。如舞剧《我和石光荣》中,舞蹈动作语汇生活直接,运用人物之间的关系准确地表达了作者及人物的情感,从家庭的组建—和谐幸福—产生矛盾—失去珍惜,细腻的情感表达让我不禁反思编者所提到的对人生的感悟:“珍惜身边人”,让有着同般生活经历的我,更加的珍惜现在。其次,形式与内容会自然的相互依托。舞剧《泥人》中,巧妙的运用了移动道具,设计了很多空间的创意,这些形式的创意都在为编者想表达爷爷与孙女的情感纠结在服务,不会让人觉得脱离内容的表达,反之让观者充满了视觉期待。
3.编人性之舞。陈旭光在《艺术的意蕴》中提到:“艺术都始终凝结着时代文明、人类智慧和人性深度的最新成果,形象地记载并深化着人类对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在目前舞蹈创作中,真正能做到不仅能贴近生活,贴近自己,富有个性,同时又敢于触及人性的最深处,能放眼时代与人民乃至全人类的作品真的不多。肖苏华老师他一直强调舞蹈创作中的选材、立意和结构。的确,不论选什么材,其核心问题是为什么选择它?这就涉及到立意的问题。立意则是编导通过自己的作品所表达的最核心的思想和观点,则编导想说的最关键的话。而立意关系到舞蹈或是舞剧的文化底蕴与广度,同时又关系到思想的深度与高度。
最后,我想说的是编导应忠实鲜明地呈现出自己最真诚而独立的一面,只有这种真诚才会带给观众更多的“!”时刻,在创作中努力做到自我表达同时又关照社会、现实、大众和人性,即使困难重重,这也是每一位编导将要面对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