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时期,除了《六代舞》《六小舞》以外,宫廷还有民间歌舞“散乐”,四方少数民族舞蹈“四裔乐”,宴乐射礼时用的“弓矢舞”。有专门求雨的“雩”祭,仪式中伴有咒语呼号和歌舞相随。有驱疫逐鬼的“傩”祭,全国性的“大傩”一般在岁终举行。“傩”祭仪式中,有固定程式的傩舞。在民间,有庆祝丰收,报谢神祗的全国性祭典“蜡”,又叫“大蜡八”,内容是报谢八位主要神祗。举行蜡祭这一天,举国欢腾,歌舞宴饮。这一传统秦代以后称“腊”,至今民间的“腊八”即是蜡祭遗风。
这一时期乐舞机构完整而又庞大。最高的官职叫“大司乐”,“大司乐”以下,有歌唱、舞蹈、器乐及其他工作人员近1500 人。乐舞机构除了负责管理各种场合的仪式乐舞演出外,还负责乐舞教育工作。周代君王对乐舞教育十分重视,定期视察,奖罚分明。可以说,西周时期,已出现了我国历史最早的乐舞教育机构。
西周统治阶级所推崇的雅乐舞,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一直做为统治手段、教育方式和审美娱乐的主要方面,同时其它歌舞排斥在大雅之堂之外。经过一定的历史发展,又走到了转折阶段。西周末年,周幽王被杀死在骊山下,致使西周结束。此后,东周建立。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动荡变革时期——春
秋战国时期。此时,封建领主制向封建地主制逐渐过渡,周王室已失去对诸侯的控制能力,礼乐制度也随着西周王权的丧失而开始动摇崩溃。雅乐舞制度已不再像从前那样,被当作法规,严格遵守。诸侯士大夫们在王室政权被削弱,而自己的权势日益增长的情形下,公开将天子用乐的规模作为己用。最典型的例子是鲁国的大夫季孙氏,在自己的家庙中,用天子的乐舞规模,被孔子痛斥为“是可忍,孰不可忍”此时,诸侯大夫僭越礼乐制度的行为已相沿成风。同时,雅乐舞本身的发展,已在祭祀典礼仪式中,变为呆板无生气的程式。过分强调理性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审美规范,已不能适应在新的社会发展状况中,人们日益更新变化的审美需求。人们不喜欢观看雅乐舞了。这种呼声首先还是来自统治阶级自己。战国初,魏文侯曾坦白地承认,自己按照礼仪要求端冕而坐,欣赏雅乐,总不免打瞌睡。但欣赏不属于雅乐的其它乐舞。总觉得兴奋。齐王也曾向孟子表白,自己所喜爱的并非是“先王之乐”的雅乐舞,而是“世俗之乐”的民间歌舞。可见,在社会政治的变革中,雅乐舞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削弱,雅乐舞自身僵化呆板的弱点也更为突出。匡正约束人们的理性和伦理道德已在动摇。“礼崩乐坏”势所必然。同时,已存在的地方民间歌舞,在“周室大坏,诸侯恣行”“制度遂坏”的社会动乱之中,获得生机,即所谓“..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民间歌舞原在西周一直被官方排斥压制,那种自由纵情的歌舞不被礼乐体系所接受,但是,社会的变革,使得民间歌舞获得发展。
关于春秋战国时期,民间歌舞的情况,在《诗经》中有不少反映。早在西周初,王室就有“采风”制度,不少民间诗歌舞词被收集整理。《诗经》中部分诗歌,原是舞曲歌词。这些歌词有不少是直接描写民间歌舞情态的。如《陈风·东门之枌》《陈风·宛丘》《王风·君子阳阳》等诗篇中,直接描绘了青年男女歌舞和相爱的场面情景。《诗经》中除了记载各地民间歌舞外,在“雅”“颂”部分,还保留了宫廷祭祀典礼等仪式的乐歌颂词和贵族士大夫的作乐歌,它们反映了周代雅乐舞的情况。
春秋战国时期,民间祭祀性巫舞也很盛行。各诸侯国虽然风俗不同,但巫舞之风普遍流行。其中楚国巫舞最有代表性。位于江汉流域的楚国,信巫好祠,歌舞娱神。着名诗人屈原所作的《九歌》,就是根据楚国民间祭祀乐歌素材创作而成。《九歌》祭祀了11 位神,有独舞、群舞、歌舞和伴唱等场面描绘,从中反映出当时楚国巫舞活动及其情况。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礼崩乐坏”雅乐舞失宠之后,代之而来的是从各地民间歌舞发展起来的表演性舞蹈,为统治阶级所喜爱欣赏。在这种发展趋势中,各地优秀乐舞艺人涌现并集中在贵族之家和诸侯后宫。诸侯及贵族阶级在王室权力削弱、自己的势力增长的现实中,抛弃原有的理性及伦理道德,进而追求感官享乐,“耳目极欲声色之好”。在统治阶级范围,一般都受过乐舞训练,宴饮歌舞、自娱而舞的风气普遍流行。这一时期,“女乐”“倡优”队伍不断扩大,从而推动了舞蹈的发展。舞蹈艺人技巧水平都很高。史籍记载,燕昭王时,“广延国”舞女旋娟、提嫫身怀绝技,擅长表演舞蹈《萦尘》《集羽《旋怀》,她们身肢柔软,体态轻盈,在铺上四五寸厚香屑的席上跳舞,竟“弥日无迹”。关于这一时期舞蹈及技巧的发展状况,可从史籍记载和出土文物中窥见一斑,长袖、细腰是舞人的特征,抚琴、跕屣,扭转腰身,飘逸轻盈是舞蹈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