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古乐舞内容形式
原始乐舞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宗教性方面,《宋元戏曲史》云:“歌舞之兴,其始于古之巫乎?巫之兴也,盖在上古之世。巫之事神,必用歌舞。”在远古时期,人们对大自然和自身的认识十分低下,希望通过某一特殊行为取悦于神,以满足自身的愿望,或者将神力传承到自身,来企求获取各种生存利益。这种初衷产生了原始的宗教乐舞活动。
先秦典籍也大量记载了原始宗教乐舞。如《吕氏春秋·仲夏记 ·古乐篇》曰:“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这是原始社会极为有名的原始乐舞。
从史前岩画、文物和先秦典籍记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原始的宗教乐舞有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第一,其表演形态具有模拟性;第二,其表演内容具有强烈的娱神功利性;第三,表演形式的集体性、参与性和非表演性。
2.远古乐舞审美形态
原始宗教乐舞体现出了人类最初的审美意识,从大量的岩画和典籍的记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原始宗教乐舞的动作形态主要体现在头、肩、臂、手、腕、腰、腿等肢体部位上的多样变化,有折臂、屈腿、身体直立踏步、跳步、旋转等技巧性动作,这些在内蒙古阴山岩画中多有体现,构成了舞蹈运动最基本的要素。在原始宗教乐舞的形体艺术造型中,舞者在模拟图腾类动物,如鹿、虎、熊、狼、狗的行步、跳跃形态和鹰、雁的飞翔姿态,如舞者以身体四肢模拟动物的四蹄,作双腿频频跳跃、双臂上下翻转之形,表现野兽的凶猛扑闪形态;双臂平伸,自肘部下垂,抖肩舞动,模拟雄鹰抖动的翅膀,飞转飞落的姿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