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舞蹈结构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进行舞蹈作品结构,不管是怎样的一种形式、不管运用哪种概念方式去形成作品结构,它都是包容在结构的“基本要素”里不可逃脱。它基本归属于需要四种要素及层面来构成,并且是编导的结构意识,这也及结构的基本构成元素和含量:它们是“蓝本”意识、“更进”意识、“符号提携”意识、“结构完成于操作”意识。
第一“蓝本”意识。它是创作者的思想,对待某一作品的“内心情结”,形成了创意-选题后,归纳提炼成一个“蓝本”状态,即统筹于用文字落实,运用某种文学性的文字或用概括性的文字进行概括提点。换句话说,“蓝本”是结构于宏观上的意义和形成方式,它是形式、内容的总括,即形成结构的方向基础与结构可递进的趋向性已建立。
那么,怎样得以构成“蓝本”?创作者须用舞蹈的逻辑,理清对某一作品需求,也可以说,创意-选题的“因为、所以”得出并得到了总体立意,转换出意象性,产生大致的“走向”成分。它是创作者宏观的心理视觉,其状态虽然可能是模糊的、未能具体化的,但却能透着下一步可清晰的信息线进行进一步的思维,便会有结构的“轮廓”在脑中形成,作者极有可能在脑中产生了强烈的“是这个”的意识,肯定“是这个”了,便能让创作者找到一个“灵魂附体”感,这自然就确立结构的第一基础。
“蓝本”,一般是以文字形成,其文字的提炼性必须强,它是把有关作品的作者思想,创作动机及心理情结等所有的信息,归纳提炼在最精确,简洁、概括的文字文学上,在宏观上勾勒出意义和意味的大层次,此时的状态,就好比“怀上孕了”。
第二“更进”意识。创作者在结构的第一基础——“蓝本”之后,对“蓝本”在心理视觉上的进一步演化、放大、清晰,归纳整合于思维逻辑下的作品构思。换句话说,“更进”,是舞蹈结构对“蓝本”的配套,也可视为“第二扩充”,它的方式,大多还是最终落于笔头。如果说“蓝本”意识,是让作品结构“灵魂附体”,完成在作品结构上的心理总确认、提炼及对形式趋势的总方向。那么“更进”意识,是让作品结构“体归活性”,完成作品对形式进行轮廓的构架及规划段落的总布局。同时,也为下一步更具体的步骤,打下便利、可行的基础。
如何得以“更进”?它就是在“蓝本”之后的进一步想象与确定。如“蓝本”中的某一,可在舞蹈视觉上定性为“流动”状态段落;“蓝本”中的某二,可用 “重复”概念为定性;“蓝本”中某三,可用舞台一处,进行与光、与人的“忽影忽现”状处理等等。这样的布局分配在创作者内心光顾、采集、确立一番,便会在脑中形成一个在这一过程中的信息联系,由此产生在信息联系之下的“感觉视觉”,它是把创作者脑中的连锁反映有了强烈的形象性,既由于“此”、便产生“彼”的想象共存,此时的结构状态及创造过程,就像“怀孕两三个月”。
“更进”是对结构第一基础的深入,这个深入,似乎还在脑中,与舞蹈视觉和具体的舞蹈状态还相差甚远。但是,它是舞蹈编导在创造思维时的一段“空间”,这个空间很是广阔,但又很容易被编导自身忽视。因为,心理视觉的出现与实践尝试中的舞蹈视觉,它们也许不统一,也不管最终是否利用了一些心理视觉作为直接运用状态,但它们却是有联系和共通的,心理视觉的出现,必将影响着实践尝试中的来龙去脉、引导引申、互动反动着那一最后的结果。
第三“符号提携”意识。创作者在结构的“蓝本”、“更进”之下,对“舞蹈语言”而言,在思维上进行提示、选择、筛选于时空关系并安排舞段各段落层次的分配。
怎样得以“符号提携”?它是就“更进”后的具体“培植”与“填空”,它是指产生舞蹈视觉的具体性,它是舞蹈编导在规划形态总布局下对段落的时间分配——各段的时间质;舞蹈语言的形象性——段落的空间关系。从思维逻辑上讲:是对舞蹈作品在结构上进行罗列、细致、完善;从心理视觉上讲:是轮廓清晰、进出有道、回旋有时。形象的好比,创作者吃了一个梅子,“核子”就在嘴中,准备“吐”出来,或者说是在“吐”的过程中。同时,它又好像是“怀孕六、七月的状态”,一切尽在其中也。
当然,此时结构状态,还是属于想象完成于逻辑。它的方式:可用思维后的文字案头,它具备段落更细的划分及具体舞蹈形象符号的时间提示性。当然,也可以只存于心理在实践操作中做引导线,并非要落实在笔头。前者,为实践操作有一个更好地依靠性;后者,虽然目的一样,但往往容易把所谓“好”的思维感觉,某一具体符号被遗忘,不过,它可能会给实际操作赋予更开阔的思维可能。一般来说,一种灵感,甚至只是一种感觉到的“东西”会在瞬间出现,也会在瞬间消失。随时到来,随时抓住,用笔头完成最为保险。不过,反过来说,逻辑思维时产生的某种形象,与实践操作时连带思维出现的形象,往往大不同。因为,人的思维是由各种状态和角度产生和引发的,状态与角度的不同,自然影响人的思维形成和结果。所以,在此没有不同的好坏之分,只是形成思维创造的途径不同。并且,彼此间的信息是互动的,只要能抓住,加以取舍,必有利益。总之,此时的文字,越能给实践操作做引线,或是越具有视觉形象感,越能成为“符号提携”状态。
第四、“结构完成于操作”意识。就舞蹈特性而言,结构状态,它是由具体操作随符号步步形成于“内明外化”的形式和统一性,并在调整修正中进行量化,完成某一作品的真正结构结果,即那个舞蹈作品的样子。
此层的结构意识非常重要,它自然就能与之前的几个结构程序紧紧地扣在一起逐步完善,并能对结构进行整体的确立,还能正视作品结构的这个“载体”是否完成作者思想和表达。同时,它能反馈艺术的特性:内容与形式的高度统一是否完成和完善。到了结构的这一步才可能对一些,甚至是最具体,或难点的技术问题一一解决。换句话说,只有到了这一步,所谓结构的排列、组合及相关因素的合理性才真正的呈现。
如何得以“结构完成于操作”?它就是要在实践操作的每一个环节,包括舞蹈语言的词、句子、句式都是在进行着舞蹈结构,或者说是都是结构的可能性,其中,最重要基本状态便对具体的“时空”性的概念及运用,它是作为结构时的重要组成,而不得游离在外。它是纠正我们在结构上的某些误区,即只以为舞蹈结构在文字阶段就完成或就结束了。其实,能真正看到结构的意义、方式、目的以及把结构“走通”了在视觉上呈现出来,才能完成人们所说的那个:“作品即结构,结构即作品”的概念和状态。所以,操作于舞蹈具体的“时空”,是一个重要的落实结构的环节。
我们总是把“时空”的状态合在一起,是因为任何事物的规律都是:“时间里包含空间,空间里包含时间”。作为视觉艺术的舞蹈,我们可以这样去认识:“空间是视觉的基础,时间是空间的呈现和限制”。另外,空间状态相对“有形”,时间状态相对“无形”。解释说“空间是视觉的基础”是指,在一个作品里,或者说在一个作品进行操作时的编舞,其中包括一切手段:对舞台的运用及音乐、舞美灯光、服装。有了这些东西,一定会有视觉,一定能形成视觉。所以,它也一定是编导首先会去完成结构时的考虑——也就是舞台上的一切形象是什么被一个个的寻找、制作,并与各种因素共同回归于统一的舞蹈结构性。再说,只是空间存在,在视觉上只为基础,还是没有最后建立,必须对空间进行时间的安排:即时间的方式与状态,即“时间是空间的呈现及限制”。
这样的舞蹈结构四个要素及编导意识,面对和作用于结构,才是真正的舞蹈结构,才能为作品服务,才能包容出作品。如果说,作品的动机在于创作者想表达“什么”,那么结构的意义,就在于把“什么”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