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民意识的抬头,是民间舞蹈繁荣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反映民间习俗和生活、给人们以欢快的娱乐和美的享受的民间舞,则是极富生命力的。自宋以来,民间舞蹈如异峰突起,占据了乐棚瓦舍,至明清尤盛。明清时代,不但宋代的《扑蝴蝶》、《狮子舞》、《大头和尚》、《耍和尚》、《跳钟馗》、《跳魁星》等节目仍在街头演出,相沿成习,而且由于明代众多的长短篇小说如《水浒传》、《西游记》、《三国演义》、《金瓶梅》等的影响,民间舞蹈中出现了“梁山好汉”和“三英战吕布”、“安天会”等节目,内容更趋丰富多样。
明清时期,每年从正月春节开始,一年中很多节日都有民间舞蹈活动,或称“社火”,或称“走会”,近世更称“花会”。明代春节的活动,谓之“行春之仪”,起源很早,传为周公时“制立春土牛”,此后迎春、迎芒神都是祈丰收、劝春耕的风俗。社火队中有各阶层各色各样的人物,或戴胡人假面,或饰观音,或以金蟒缠身装神弄鬼。 历史悠久的民间舞蹈被纳入清宫表演,如《走会》在民俗节日为宫廷表演。乾隆皇帝曾封《走会》为《皇会》。慈禧太后垂帘听政时期,北京、天津的《走会》在春节、元宵、端午等各种节日进宫表演已成清宫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