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双、三人舞创作方面的知识
(一)独、双、三人舞要讲求“单一的完整”。
舞蹈属表现的艺术,在短暂的几分钟时间里表述的内容是极有限的。认识这种“有限”才能获得表现的自由和成功,如《醉鼓》(邓林),《马背》(宝力格),《牧歌》(丁伟)等作品皆符合“单一的完整”。“单一”指言简意赅,内容凝练集中。“完整”是求自成一体,起承转合有机统一。而有的作品超越“容量”,求全过满,想说很多,结果什么都说不好。显得结构松散,段落零碎。还有想“玩深沉”却“玩”的不自然,给人有填塞贴加、虚张声势之感。一个舞蹈小品在表现手法上竟调动了大舞剧的舞台装置手段去大作文章,我以为有点多余和过分。就独舞《苏三起解》(徐成华)来看,不失为好作品,演员闫红霞的表演也极出色。可是节目中段有一节表现苏三扶媚含情之处显得不协调,不自然。因为作品刻画的主要是一个柔弱女子身遭刑枷困束的形象,情调基本应是悲诉凄惨的,怎么一背身就突变为眉来眼去,让观众接受不了,而自己破坏了自己的完整。我建议删去这一节强加之笔背定会更顺、更美、更统一。“单一的完整”是小作品结构的宗旨。
(二)独、双、三人舞是“情”,“技”、“意”,“趣”的有机统一。
舞蹈是舞“情”,舞蹈是舞“人”。于晓雪表演的《一个扭秧歌的人》,黄豆豆的《醉鼓》以及宝尔基的《马背》等作品都是“跳”出了人物,“舞”出了情感,有高超的技艺,更富有耐人寻味的“意趣”。我认为“情”是舞蹈表演之“魂”,“技”是舞蹈表演之“功”,“意”是舞蹈表演之“虚境升华”,“趣”是舞蹈表演之“神采风韵”。好作品、好演员皆应达到这“四合一”的完美要求。
综观几十个参赛作品,并非个个节目都成功。我看有的编导确有重“技”轻“人”的倾向,编的舞没从“人物”出发,没从准确适度地表达情感出发。给人印象是堆砌技巧,堆砌所谓时髦的动作,为舞而舞,这在艺术上是因小失大的。还有的作品随意地取上一个好名字,从动作到动作,时时有教材组合的 痕迹。明白人一看就是在教室里编的,既缺乏生活感受,又缺乏传情达意。我看有些“钻”到纯形式的“牛角尖”里出不来了。这个问题尤其值得舆论界的重视。要想认真地搞艺术,编导必须在表现手法上把握“情”“技”“意”“趣”的有机统一。
(三)独、双、三人舞的精品效应是:视觉感召力——情意感召力——思维感召力。
舞蹈不在“纸”上,不在“物”上,舞蹈作品就在演员的“身”上。时代要求编导们具有“精品意识”,我思来想去,所谓“精品”应是有创意,有情感,有技艺之作。从接受美学的角度来讲,舞蹈精品的艺术效应应有三个层次的感召力:
(1)视觉感召力。舞蹈要让人们愿意“看”,喜欢“看”,能很投入地“看”,能极有兴致地“看”。这就是观众审美欣赏的第一需要,也是作品及表演的第一感应——吸引力。没有吸引力,观众进不了舞蹈的“门”。一般群众看电视时,常有一见是“舞”就改频道的。可杨丽萍的《雀之灵》则能立即使人们“盯”住不放地看下去,这就是表演之动作本身有视觉感召力。而有些公式化、概念化的作品及故意“玩”深沉的装腔作势常常是被人们瞥眼而去。所以,舞蹈精品的艺术效益首要是“动兴”——观众受吸引爱看。
(2)情意感召力,舞蹈抒“情”,舞蹈表“意”。舞蹈就是有意味的人体动作的组连。情意感召力是观众赏舞的基本需求。当人们对舞蹈愿意看、喜欢看之后,进一步的感召力则是情感的激发和共鸣。舞要感动人,编导自己首先要感动。有“感”而“动”编出的“舞”才可能化为“有意味的人体动作”。我喜欢看《川江、女人》(邢舰、马东风、郑源),《姑娘的披毡》(马文静),《蔗林深处》(谢晓泳)等反映情爱的作品。编导以情浓意切的准确语言描绘了生活中爱情的忠贞和美好。在艺术处理上都贵在自然、脱俗,有独特的情味,对比另一些作品凡到表现爱情,就是一般化的动作抱来抱去,一般化的手法羞来逗去,让人们看着不仅不动情,反而极扫兴。这就是编导不重“情”,自作自受的结果。艺术感染力主要在“煽情”。我以为视觉感召力是“引入”,而情意感召力是使观众真情地“投入”。好舞皆是既惹人爱看又激人动情的。
(3)思维感召力。艺术上的最高追求是作品内蕴之哲理性。可称谓舞蹈精品者,我认为是观众为之喜爱、为之动情、又为之动心的作品。“意”在“舞”之先—— 编导循“意”而去编“舞”;“意”在“舞”之中——编导将“立意”与“舞汇”熔铸一体,“戏中有舞,舞中有戏”;“意”在“舞”之外——“舞”未尽而 “意”无穷,“舞”外有意,或是“意”在不舞中,这都是舞蹈作品最深层的艺术感染力。如果以精品效益的这一层去评估参赛作品,我想大多数节目尚未进入此境界。及是有的作品荣获高奖也有所遗憾,这是实事求是的。我个人在观赏于晓雪表演的《一个扭秧歌的人》(张继刚)时真正被作品的深刻所感染,我在赏舞的同时 “动心”了,我从“他”不由得回想自己挚着于舞蹈,呕心沥血的一些感慨……。好作品都是能“引人发思”、“感人深省”的。能达到使观众不仅动情,继而动心,这才是真正地、完全地征服了观众。有些参赛作品选择的都是重大人物、重大题材,表现的都是生死善恶的重大哲理,可在艺术表现上挖掘不深,手段不新,流于一般化、概念化,这的确很可惜。
视觉感召力是“吸引力”,是让观众“引入”,是先使他们“动兴”;情意感召力是“感染力”,是让观众“投入”,是激“他们动情”;思维感召力是“说服力”,是让观众“深入”,是促他们“动心”。我认为这三个层次的分析是符合舞台艺术作品之普遍规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