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街舞的一种。Break的字面意思是支离破碎,而引申到这种特定的舞蹈之上,就是身体的各个部位都能独立自如地动作。它于1970年代产生于美国纽约市布朗克斯区的街头巷尾,起因是一些经常结伙斗殴的黑人青少年从摇滚乐明星詹姆斯·布朗那貌似歇斯底里,实则精彩绝伦的发泄式表演中受到启发,转而开始用比试舞艺的方法去征服对方,客观上极大地降低了犯罪率。为此,美国青少年犯罪问题专家曾建议政府鼓励甚至赞助霹雳舞比赛,由此导致这种街舞最终风靡了世界,尽管随着高难动作的层出不穷,受伤的舞者比比皆是。霹雳舞的技术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普通人难以完成的杂技性旋转,如模拟性的“螺旋桨”、“直升飞机”、“飞机”、“海龟”等,以及将身体各部位用作支点的单纯旋转,如“头旋”、“肩旋”、“背旋”、“手旋”等;另一类则是肢体的各种动作,叫“电流步基”,舞动时如同一股电流通过全身,而具体的舞步则包括了“月亮步”、“海浪”、“突放”、“突收”等,动作方向不仅有通常的前行,而且有少见的横行。由于这些动作对人体的各关节、韧带和肌肉的柔韧和力量均要求极高,因此,参与者皆为青少年。作为一种健康而刺激的娱乐,霹雳舞很快成为美国内外众多舞厅、舞校、舞蹈团甚至体操队的热门课程和节目,而以它为题材的唱片、影片和教材则都获得了高额的利润,直到1980年代末步入低谷后,它依然不时地出现在纽约的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