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形成于元末明初,这一时期的回族乐舞更多的带有西域色彩。随着社会发展,回族独有的乐舞产生了,但是由于伊斯兰教的作用,回族舞蹈不如在元代兴盛发达。尽管如此,民间舞蹈仍以其顽强的生命力活跃于人们生活中。就是在极力反对歌舞行为的伊斯兰教进行礼拜的活动中间,也避免不了采用舞蹈手段来传播其教义。回族舞蹈具有代表意义的是舞蹈"宴席曲"和“汤瓶舞”。
"宴席曲"是回族人在婚礼宴会上表演的舞蹈。表演时有一人放声高唱,歌曲主要是《四姑娘》。由两人伴舞,舞者头戴白色礼拜帽,穿黑色长袍、黑便裤、黑便鞋,舞蹈通过施礼、扬手换位、绕手换位等动作来交流感情,相互致意。舞者表演得意时,情不自禁微闭双眼,做碎摇头动作,借以抒发喜悦心情。舞蹈表现出稳健、细腻的风格。
"汤瓶舞",汤瓶是回族盛水器皿,用以洗漱、沐浴等。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在每天做功之前,必须要"小净"(即洗手、漱口、呛鼻、洗脸、洗脖、洗肘、洗脚)。这种习俗久而久之演变成为舞蹈动作,人们在自娱性活动中,常以优美的动作模仿"小净"的过程,并逐渐形成民间舞蹈汤瓶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