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舞蹈在庞大的艺术领域里堪称一对姊妹,音乐对舞蹈的作用更直接更明显,舞蹈对于音乐的形体诠释也是意义重大。让音乐与舞蹈合而为一,让形体美在音乐的律动中得到更好地表现,让音乐的旋律在优美的舞姿中穿越时空,音乐与舞蹈的结合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长处,用最契合它们内涵的艺术形式发挥出二者结合的无限魅力,从而让音乐与舞蹈的精神内涵得到真正体现。
(一)强化节奏感和韵律感
节奏感和韵律感在文章前部分作为音乐和舞蹈相结合的基础已经做了阐述,这里作为音乐和舞蹈艺术合而为一的价值体现,节奏感和韵律感得到更深层次的强化和凸显。二者的结合是由于共同的节奏感和韵律感,反过来结合之后又使得整体的节奏和韵律感进一步增强,客观上促进了音乐和舞蹈内涵的升华和情感的表达。
(二) 使情感的表达更加淋漓尽致
音乐和舞蹈都是为抒发情感而存在,没有不包含情感色彩的音乐和舞蹈。艺术来源于生活,最初的音乐和舞蹈都是劳动人民在劳作过程中自发地创造的,它们是人们娱乐自身、情感释放的出口,无论是民间的还是高层的音乐和舞蹈,它们的创作都不是凭空的、偶然的,而是在创作者的内心灵感跃动的时刻或者经过了长久的感情积淀而创作成功的,这都是对他们内心情感的真实写照。
音乐和舞蹈的结合无疑更加浓缩了情感的历练,使各自所要表达的情感融合在同一个场景同步进行,这就更加融合了二者的情感元素,进一步升华了乐舞的内涵。在时间和空间的转换交错中,音乐和舞蹈各自在自己的艺术之路上都有了显着的进步,二者的结合更是把两种艺术形式糅合在一个全新的情境中,它们没有丢失自身本色,而是在此基础上对彼此的相扶相持,直击人们内心世界,撼动人们心灵,让观众身临其境与创作者、表演者达到感官和内心的共鸣。
(三) 促进音乐和舞蹈的艺术创作
艺术创作最初是来自劳动人民的生产实践,在音乐与舞蹈相结合、音乐为舞蹈指引节奏的过程中,舞蹈形式会被反复揣摩、反复推敲,从而形成多种多样的舞蹈类型。音乐和舞蹈都是在时间的过程中展示出它的全部内容,音乐强烈的对情绪的感染作用对于舞蹈的表现力是有很大帮助的,它不仅帮助、配合舞蹈去感染观众,还直接刺激舞蹈者的感官和情绪。音乐的段落的变化、音乐风格的不同,可以促使舞蹈结构的变化。不管是群舞还是独舞,音乐都是舞蹈者表演的节奏标准和心理标准,每个人在共同的感官和心理节奏的引领下才能有整齐、和谐的舞蹈队形和舞蹈品性。即使是相同的音乐,对于不同的舞蹈者来说可能编排出的舞蹈结构是不同的,所以音乐和舞蹈的结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舞蹈艺术的无限发展壮大,同时新的舞蹈编排对于音乐的要求也会有不同,从而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音乐和舞蹈艺术的创作之路永无止境。
(三) 形成独特的民族乐舞文化特色
由于各民族文化传统、审美观念、欣赏习惯和民族心理的不同,中国音乐和舞蹈文化有诸多不同于世界其他民族的地方,而且我国各民族间的音乐和舞蹈的特质都存在很大差异。每一个民族的音乐和舞蹈等艺术形式都受制于该民族的特定文化特点,同时又能生动地反映和影响该民族的思想文化和民族性格。我国大部分少数民族一般都是乐舞文化相结合,体现了当地的风土人情以及自然地理状况,不仅娱乐人民大众,而且提高了民族的整体审美情趣和欣赏水平,像东北的秧歌、蒙古族的草原风、海盗民族的蓝色畅想等,都是乐舞文化对民族历史传统、生活习惯的最佳表现。
乐舞文化的发展历史久远,音乐与舞蹈本身就是不可分的两个支流,在无边无际的艺术长河中各自发展的同时,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完美地展现各民族的乐舞形式,成为本民族成长与发展的铭记在心的符号。中国的乐舞文化融合了多民族的特点与形式,形成自己独特的乐舞文化风格,是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的宝贵文化资源,音乐与舞蹈的融合是我们保护民族文化、发扬民族优良传统的有利工具,同时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间交流与发展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