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音乐与舞蹈的差异
音乐与舞蹈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存在决定了它们的独立性,音乐是听觉的艺术,舞蹈是视觉的艺术,一个是时间的流动,一个是空间的转移。音乐是用声音来表达丰富的内心情感,而舞蹈则是用肢体语言来传递复杂的心理动态,音乐是无形无态的抽象体,而舞蹈在一定程度上是可观可感的具体存在。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作用于人们的听觉。人们可以在自己感知到的乐音的刺激下,发动联想与想象,从而创造出一个独立于时空之外的领域。音乐是可以独立存在并且单独完成艺术美的展现,从此这点意义上来说,音乐是超越时空的。作为舞蹈本身,假若单纯依靠肢体语言和表情动作来完成整个情感的表达,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用音乐的节奏去烘托,用乐音的声韵去展现,才可能使舞蹈的整体效果得到完美呈现,所以舞蹈以其单独的形式存在,却不排斥音乐的节奏引领,是需要音乐的配合才会达到酣畅淋漓的极致境界。
(二) 音乐与舞蹈的相通之处
1. 音乐与舞蹈相通的基点——节奏和情感
一方面,舞蹈离不开音乐,音乐的节奏感可以让舞蹈元素自由地整合而与音乐合拍,从而创造舞蹈的形式和内容的紧密结合。在舞蹈艺术总的概念中,音乐在舞蹈艺术中占据重要位置,音乐成为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和舞蹈都需要节奏,舞蹈更需要音乐来强化节奏,这成为它们彼此相依相扶而存在的基础。音乐的节奏感是显性的,观众可以通过高低强弱的乐音感知到节奏的存在,而舞蹈的节奏是隐性的,如果没有音乐的存在,观众仅仅依靠视觉的感知是很难从整体上把握舞蹈的韵律美,也很难真正领会到舞蹈所流露的情感。
另一方面,音乐与舞蹈都是情感渲泄的艺术体现,它们只是用来表达和传递情感的两种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而且它们所要表达的情感并不排斥对方,在同一个场景中也不存在冲突,比如说缓慢的舞步和音乐往往表达忧伤的情感,而激昂劲爆的音乐和急速奔放的舞姿往往代表激情与浪漫。所以在舞蹈表演的时候,舞蹈本身给我们带来感官上的刺激,更调动现场氛围和内心情感共鸣的功臣还有舞蹈配乐。音乐的高潮基本上也是舞蹈最优美、最扣人心弦的时刻。这就是舞蹈依赖音乐的旋律和节奏来表达自己所想要展现的情绪。
2. 音乐是舞蹈的声音
舞蹈是无声的,舞姿本身的好坏对舞蹈整个水平的体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舞蹈表演者本身的技艺以及舞蹈编排并不是决定舞蹈质量的主要方面。音乐的出现弥补了舞蹈平白化发展的缺陷,没有音乐的舞蹈是杂乱无章、无序可循的,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舞蹈的韵味和灵气。
音乐便是舞蹈的声音,乐音的高低起伏与舞蹈的快慢是相辅相成的,这样就从视觉和听觉上,给观众一种以音乐与舞蹈合而为一的和谐体会,同时音乐在舞蹈形体美的诠释下,更加撼动观众的耳膜,舞蹈在音乐的动感节奏中,更加充满灵性和艺术气息。舞蹈离不开音乐的引导与指挥,因此音乐可以说是舞蹈的声音,音乐与舞蹈的结合让舞蹈不再沉闷,不再是有形无声的艺术品,而是形体和声音就视觉和听觉、抽象和具体、时间和空间相结合的完整艺术珍品。
3. 音乐可以帮助舞蹈组织动作
音乐不仅是舞蹈的声音,而且是舞蹈的引领者和指挥者,在不同的音乐旋律和音乐背景下,所编排的舞蹈形式和舞蹈种类是不同的。舞蹈创作是要参照音乐才能进行的,由于舞蹈与音乐有着共同的节奏、韵律和情感内容,而且是同步展示的,所以两者必须保持高度地协调。舞蹈作品不是把动作设计完毕后,再为其寻找或创作适合的音乐,而是在进行动作和队形编排之前就必须有音乐。当然这是一般的情况,有时候编者会为了舞蹈的内容而对音乐做些适当修改,或者专门为了舞蹈情境创作特定的音乐,这时候音乐就必须迎合舞蹈的形式和内容。肯定地是,舞蹈的表演必须有音乐的存在为前提,具体用什么样的音乐形式和音乐门类,这就需要对音乐和舞蹈元素进行深度揣摩,从而创作出优质的舞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