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末至18世纪上半叶,随着芭蕾的逐渐成熟与独立,法国出现了“歌剧芭蕾”这样一种崭新的舞台表演形式。它融歌唱、舞蹈和豪华布景于一体,并且迅速地成为一种时尚。“歌剧芭蕾”是在“喜剧芭蕾”基础上的一种质的飞跃——它在题材上逐渐向复杂深沉的悲剧发展,并最终取代了“喜剧芭蕾”,因为舞蹈成分在其中的比例大大增加。根据西方最权威的舞蹈史学家瓦尔特·索雷尔(1905-1997)教授在其《西方舞蹈文化史》中的观点,我们明白了论历史比歌剧悠久数百年的芭蕾,本来已在1581年上演的《皇后喜剧芭蕾》中创造出了“一个如此前途无量的开端”,并且“已经找到了自己在艺术和美学上的道路”之后,为什么不去一鼓作气,独立门户,反倒要在年轻的歌剧中再次找到寄生之处的原因:一是因为“在17世纪的早期,歌剧尚属于某种新型的经验,并且是带着巨大的原动力而勃然兴起的”,属于某种生机勃勃的新兴艺术,因而不但可以承受芭蕾的寄生需要,而且也需要芭蕾这种更为诱人的肢体艺术去增光添色;二是因为芭蕾长期“掌握在以自娱和游戏玩耍为目的的上流社会手中,结果便不得不去经历各种政治的和社会的变动。在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宫廷舞蹈一直处于某种技艺落后和知识贫乏的状态之中”。“歌剧芭蕾”时期的代表人物有吕利、安德列·康普拉(法国作曲家,1660-1744)和让-菲利普·拉莫(法国作曲家,1683-1764),早期代表作有《爱情的凯旋》(1681)、《凡尔赛牧歌》(1683)、《和平圣殿》(1685)、《微风与花神》(1688)等等。
不过,经过进一步的发展成熟,芭蕾最终开始与歌剧分道扬镳,成为独立成章的表演艺术,因为芭蕾舞者为了更多地吸引观众,不断发展出了许多崭新的技巧,并且对表现戏剧情节日益冷漠甚至反感起来,而歌剧演员也不愿芭蕾舞者分享给观众的热烈掌声。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芭蕾最终从歌剧中独立出来,可谓决定性的历史进步。不过这种分道扬镳不是某种快刀斩乱麻式的过程,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此,欧洲一些历史悠久的芭蕾舞团在编制上依旧是“寄生”在歌剧院中的,如意大利米兰的斯卡拉剧院芭蕾舞团、法国的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等等,而在“新大陆”的美国,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以后的芭蕾舞团则大多是独立于歌剧院的,如美国芭蕾舞剧院、纽约市芭蕾舞团、亚特兰大芭蕾舞团、旧金山芭蕾舞团、乔弗雷芭蕾舞团、休斯顿芭蕾舞团、太平洋西北芭蕾舞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