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灯 跳神
云南水族大部分居住在富源县的古敢乡、富村乡,少数在宣威县的文兴乡、阿都乡。水族聚居区多系高原河谷槽区,境内山高谷深,崎呕不平,但水利资源丰富。气候炎热,土地肥沃,主要农产品为水稻、玉米、油菜、姜、花生。
从清初到鸦片战争的二百年间,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水族在较平坦的土地上开垦了很多水田,在山区也开辟了梯田,改变了过去“刀耕火种”的习惯,粮食产量有了增长。并出现少量从农业分离出来的独立手工业作坊,商业也有所发展。
水族语言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但水语现在只有五十岁以上的老人才会讲。水族有一种古老的文字,称为“水书”,主要为巫师“老摩”用以占卜。自清末以来,由于长期与汉族杂居,其服饰语言风俗渐同于汉族。老幼均讲汉语,习汉文。青年人常穿汉族服饰,民族服装要到节日盛会才穿。
据宣威县阿都乡八家寨水族《罗氏家谱》记载,祖籍为南京应天府竹子巷柳树村。后迁广西,明洪武年间随付友德手下的一位陈大人征南入滇。先居住选南,清康熙年间迁八家寨安居至今。
居住在富源的水族,清代以前称“仲夷”(水族)据光绪《平彝县志》记载:“仲夷,习俗俭约,男女皆事犁锄,短衣、长裙,好水滨。相传因宋时流罪人投荒者,祀祖犹类华族”。大约是在宋朝年间到富源定居的。
水族的住房有平房和楼房两种,平房一般有三间,中间一间作堂屋,两侧住人。楼房上层住人,下层关牲口,上层大部份分为三间,房屋多用杉木,松木建成。
水族信仰原始宗教,水井、巨石、大树、山洞等自然物都是祟拜的对象。从事巫教活动的巫师称为“老摩”,巫教法事称为“跳神”。凡生死、疾病、灾荒都要请老摩占卜念经,杀牲祭鬼。这种信神不信医的原始宗教观念,1949年解放以后已逐步淡化。现在巫教法事多用于祭祀。
水族内部存在封建宗法制度,宗教和家庭成员间辈份很严,平辈兄弟姐妹间,长者为大。婚姻为一夫一妻制,除同姓同宗不婚外,与其他族可退婚。结婚之前,先要请媒人到女家要“红庚”(生辰八字),女方同意后,男方要送聘礼,女方计财陪嫁。结婚三天后,新媳妇回娘家。新婚初期,新娘在夫家住的时间很少,一般要过半年以后才在夫家长住。
水族的节日很多,主要有春节,二月二祭龙、夏历三月第一个“蛇场天”祭龙潭,六月六祭秧苗,六月二十二祭山。也过汉族的清明节,端午节、七月十五中元节,八月十五中秋节。民间舞蹈活动以春节较为集中,届时聚居的水族村寨都要组织歌舞队,在邻近村寨演出“金钱棒”、“梳妆舞”、“狮子灯”等歌舞。所到之处,爆竹连天,热闹非凡,水族称为“拜新春”。三月第一个蛇场天“祭龙潭”,也是一年中较为隆重的节日,村村寨寨都要设祭台,杀猪、杀牛或杀羊进行祭祀,祈求风调雨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男女老少身穿节日盛装,青年人跳金钱棒、欢庆节日。还有的上山打猎,有的对歌,节日共进行三天。据传说,从前有一年,大地干旱,河流枯竭,人类面临死神的威胁。有一个名叫桃仙的青年,冒着生命危险,下龙宫请求龙王帮助。桃仙的精神感动了龙王,终于答应普救人类。于是从山洞中流出了清清的泉水,人们得救了。后来人们为了报答桃仙和龙王的思情,就规定每年三月的第一个蛇场天为“祭龙潭”节。世代相传,至今一直遵循着这一古老习俗。
水族人民开朗豪爽,热情好客,把尊重他们习俗和喜欢他们歌舞的人尊为贵宾。外人到村子里很受欢迎,“摆白”(叙家常)更是见景生情,出口成章。他们把唱曲子和跳舞当成生活中的最大乐事,也是青年男女之间谈情说爱互表情意的最佳方式。水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把丰富多采的民间小调,歌谣融于舞蹈中。自娱性民间舞蹈金钱棒、梳妆舞在舞蹈中间采用了水族民歌对唱,内容十分广泛,有对古代人类起源和民族迁徒的叙述,有对劳动生产和纯真爱情的歌颂,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内容丰富,情节生动。可以看出,水族自娱性的舞蹈始终以民歌伴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