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主要分布在中国贵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湖南等地的侗族,分别系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壮傣和侗水两个语支。其先民是古代“百越”中“骆越”支系“西瓯”的后裔。隋唐时期至宋代,曾被称作“峒”和“洞”,以后才以“侗”为该民族的族称。广西柳州地区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侗族,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三都要举行具有丰富多彩内容的盛大民族活动。
“芦笙舞”(苗语称“究给”)是种以男子边吹“芦笙”同时以下肢(包括胯、膝、踝)的灵活舞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民间舞蹈。它流传广泛,普及各苗族地区。其中尤以贵州东南部、西北部和广西西部山区最为活跃。在那里,人们从儿童时代起就开始学吹芦笙和跳芦笙舞。凡是在演奏和舞技上出众的芦笙手和芦笙队,都深受群众的尊敬和爱戴。在过去,青年小伙子会不会吹芦笙,能不能跳芦笙舞甚至都成为姑娘们择偶的重要条件之一。
笙分葫芦笙与芦笙两大类。葫芦笙用葫芦做笙斗,一般插有5支带簧片的笙管,约16~66厘米;芦笙为木制笙斗,一般插有6支笙管,长约33~333厘米不等。两类统称为“芦笙”。至今吹奏葫芦笙而舞的民族有彝族、拉祜族、傈僳族、纳西族等;吹奏芦笙而舞的民族有苗族、水族、侗族、仡佬族等。
芦笙舞历史悠久,在云南省江川李家山出土的春秋中晚期墓葬中发现的两件青铜葫芦笙,是迄今中国最古老的葫芦笙实物。芦笙舞的舞蹈形象在古文物中也有生动的反映,如晋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就刻有正在吹葫芦笙而舞的形象。这些都证明在2000多年前中国南方就已经有了葫芦笙和葫芦笙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