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在我国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它起源于农民的耕作,是农民在插秧时节的歌舞(秧歌的基本舞步—十字步就是其插秧时的动作)。无论大江南北、举国上下,秧歌经历持久而广泛的流传,经久不衰,已成为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重要文化遗产。中国的才是最好的,民族的才是世界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上,观众人手一把彩扇挥舞,它向国人和世界人民展现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
扭秧歌是我国人民喜闻乐见、具有代表性的一种民间舞蹈。它最早是以唱歌的行式出现,后来发展成舞蹈和戏剧表演,并流行于我国南北各地,逐步演变成灯会,年节中必须表演的习俗。清初,北京正月到处都有“秧歌小队闹春阳”,围观的人摩肩接踵,妇女们连头上的金钗都被挤掉了,达到盛况空前的程度。湖洲的灯节,每夕各坊市都必须伴唱秧歌。《柳边记略》中记载了当时黑龙江边缘地区的元宵节,人们组织起秧歌队,伴以锣鼓,“舞毕乃歌,歌毕乃舞”,通宵达旦。在逢年过节等喜庆的日子里,各地都要组织秧歌队进行表演。
秧歌队的表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扭,表演者手持扇子、手帕、采绸等道具,踩着锣鼓点,口中唱着当地文人流行的秧歌词,步履轻盈,边扭边舞。二是走场,一般开始和结束时为大场,中间穿插为小场。大场是边走边舞的各种队形组合的大型集体舞,表演出“龙摆尾”、“双过街”、“九连环”等各种图案的舞蹈。小场是由两三人表演带有简单情节的舞蹈或歌舞小戏,如“刘海英戏金蟾”、“车幺妹”、“跑旱船”、“傻子接媳妇”等。三是扮,舞者扮成民间传说、历史故事中的各种人物,类型有文武公子、少妇、丑婆、货郎、渔翁和小孩等。四是唱,伴随着唢呐、锣鼓声,由歌手演唱当地的民间歌谣。秧歌队的人数可多可少,少则几人,多则八、九十人。既可以统一表演一个大型节目,也可以分别表演各自准备的小节目。秧歌队的领头叫“伞头”,是这支秧歌队的总指挥。他手持一把伞边舞边唱,象征着风调雨顺。他唱的内容基本上是即兴发挥,也有当地民间小调。他后面跟着装扮成男女老少和丑角类的各种人物,走出各种队形。在锣鼓、唢呐的伴奏下,边扭边舞。那些动作诙谐有趣、朴实可爱,具有广泛的娱乐性和群众性,很受人民大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