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鉴赏是人们观看舞蹈表演时对人体动态美所产生的一种审美活动。艺术鉴赏是令人愉快的精神消费。生产以消费为目的,舞蹈作品离开了艺术鉴赏,艺术创造就失去意义,艺术作品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英国文学史上的著名人物塞缪尔.皮鲁斯曾写下了极富文学价值的日记,但是这些日记却全部用密码来写,生前未曾发表,而且存心死后也不让人读懂。直到他死去百年之后,以为教士经过五年刻苦努力,才将这些密码破译出来,使作品得以与世人见面。试想,若不是这位教士,塞缪尔.皮鲁斯的作品哪怕是惊世之作,也恐怕要沉沙千载,能有什么意义呢?艺术史上不乏将自己的作品“藏之名山”,不与世人见面的例子,但这些艺术家是不是真的不想让自己的苦心之作与世隔绝呢?
虽然并非如此。他们更多的只是想让自己一时无法得到社会接受的作品,留待子孙后代来承认。因此我们说,任何艺术作品都离不开接受与鉴赏。舞蹈艺术也一样,舞蹈艺术鉴赏作为一种精神的审美活动,是舞蹈艺术家与观众、舞蹈活动与社会之间的桥梁,是检验作品社会功能的重要途径,更是舞蹈作品实现其价值的主要依托。只有经过千百万人的鉴赏,才能最终使其成为现实的艺术,实现自己的价值:改造社会、教化人心、从而获得艺术生命。可以这么说,艺术创造者之需要鉴赏者,正犹如千里马之于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