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原校名为: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院坐落在依山傍海、气候宜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中国最具开放色彩的大连开发区。学院下设音乐系、艺术设计系、视觉传达艺术系、美术系、表演艺术系、国际商务系、服装分院、基础部,是一所以艺术教育为主,兼容文学、管理学部分专业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学院拥有国内艺术院校一流的教学设施和良好的专业教学实践场地,拥有专业能力强且有丰富教学经验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在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正稳步提升。宽敞的学生宿舍、两个可供8000人同时就餐的学生食堂及周到的社会化服务,为学生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学院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技能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其中表演专业(舞蹈、影视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2cm以上,男170cm以上。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8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初、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各类学校开除学籍者。
二、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
设有音乐教育、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2个专业方向
培养方向及目标:
音乐学(音乐教育):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音乐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教学及表演示范能力,能够在中小学、校外音乐教育机构、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弹唱、钢琴伴奏艺术、教学技能课、歌咏组织与训练、舞蹈与编导基础等。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文化艺术管理的理论知识和管理方法,具有创新意识及实践能力、艺术鉴赏能力、演出组织与策划能力,并培养一定的艺术专长,能在文化艺术管理部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部门、音乐影视等艺术活动团体、文化产业部门从事艺术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管理文秘常识、管理心理学、文化艺术管理学、艺术综合知识、中外文学、艺术概论、文化艺术法规基础、艺术鉴赏与评论、艺术营销、艺术接受心理学、钢琴集体课、演出与节目策划、文化艺术传播学、文化创意与策划、艺术院团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二)音乐表演
培养方向及目标: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流行音乐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及技能,了解国内外流行音乐前沿发展动向,具备一定的流行音乐表演和创作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部队、专业院校、电台、电视台、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流行音乐表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流行音乐鉴赏、形体、表演、现代舞与爵士舞、组合排练课、钢琴集体课等。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声乐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了解声乐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声乐演唱能力、教学能力和文艺节目组织策划能力,能在专业团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声乐演唱和艺术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正音、形体、表演、重唱、合唱与指挥基础、钢琴集体课、钢琴伴奏艺术等。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乐器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技能,了解各乐器专业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教学能力与文化节目策划组织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乐器演奏、教学和艺术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小组排练课、合奏课、第二专业课等。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本专业方向培养系统掌握键盘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键盘乐器演奏能力、钢琴伴奏能力和教学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校外音乐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键盘乐器演奏、伴奏和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基础、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艺术概论、专业课、钢琴伴奏艺术、钢琴艺术史、钢琴文献鉴赏、钢琴重奏与协奏等。
(三)广告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的广告学理论知识和广告设计实践操作技能,尤其侧重广告策划与设计能力的综合培养,能在新闻媒体广告部门、广告公司、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广告策划与广告设计制作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传播学、平面广告设计、广告文案写作、广告创意学、品牌学概论、影视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广告摄影、印刷工艺、广告经营与管理等。
(四)绘画
绘画(油画)
:本专业方向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能熟知中外美术史,系统掌握油画基本理论、材料及表现技能,能够在一切与绘画有关的行业中从事专业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人物肖像、人体、静物、临摹、综合材料、风景写生等。
绘画(环境雕塑):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雕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中外雕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具备独立进行雕塑基础造型创作、制作能力,能在社会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中从事雕塑创作、设计或制作、加工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泥塑基础、装饰基础、立体构成、装饰雕塑、雕塑基础造型(包括泥塑人体、泥塑人物、动物雕塑、传统雕塑、现代雕塑);应用装饰雕塑(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环境雕塑、室内装饰雕塑、工艺品雕塑、动漫雕塑);雕塑材料工艺(包括金属工艺、雕刻工艺、模具制作及成型工艺、陶瓷艺术、现代雕塑材料研究)等。
绘画(美术教育):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从事美术教育的基本技能,能够在幼儿园、中学、小学、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设计公司以及居民社区,从事教学、辅导、设计、编辑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美术教学法、素描、色彩、速写、油画、国画、风景写生、构图训练等。
(五)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本专业方向培养一专多能,具有良好职业素质,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的基本理论与知识,熟悉本专业运作的基本规律,具备相应的专业设计、实际操作和业务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商品包装、广告设计、平面印刷、机构形象设计等方面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设计基础、丝网印刷与工艺、标志设计、版式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动态界面设计、广告策划与设计、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设计、项目课题设计等。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
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设计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服装设计、配饰设计与成衣制作过程,懂得服装生产技术管理,了解服装品牌设计、服装设计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的前沿资讯,在服装行业从事服装设计、配饰设计、成衣工艺、服装制板、生产技术管理、服饰陈列设计以及服装营销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工艺学、服装制板与推板技术、立体裁剪、服饰品设计与制作、服装CAD、服装生产技术管理、机械设备认知与实践、服装市场营销、服装跟单、服饰陈列设计等。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表演、服装设计以及化妆造型的基础知识,熟悉服装表演组织过程、服装设计和人物形象设计过程,了解服装表演组织编导、服装设计、和人物形象设计原理,具备舞台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组织、服装设计和人物化妆的能力,能从事服装表演模特、平面广告模特、服装设计师、化妆师、服装编导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形体训练、服装表演、舞蹈基础、服装设计、整体形象设计、服装编导与制作、立体裁剪、演出策划、时装媒体策划与推广、文化经纪人管理等。
(六)动画
本专业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系统掌握动画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能够在动画制作、网络游戏开发、影视广告等行业中,从事动漫相关技术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动画概论、动画造型设计、动画速写、风景写生、动画场景设计、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导演基础、摄影、卡通雕塑、漫画基础、定格动画、网络动画、动画短片实践、影视后期编辑。
(七)表演
设有影视表演、舞蹈表演2个专业方向
培养方向及目标:
表演(影视表演):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影视表演基本理论和塑造完整人物形象的技能,熟悉影视表演的相关理论和知识,具备一定的表演教学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大中专艺术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表演、群众文化艺术推广、教学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表演、台词、形体、声乐、影视综合知识、化妆、影片赏析等。
表演(舞蹈表演):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主要舞种的风格特点、技术、教学方法,具有舞蹈表演技能和实践能力、舞蹈编创
、剧目鉴赏和排演能力,能在各级学校、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及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行业,从事舞蹈表演、创编、表演教学等相关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本功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素质技巧、身韵、中外舞蹈史、舞蹈艺术概论、舞蹈编导、剧目排练、舞蹈教法等。
(八)播音与主持艺术
培养方向及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熟悉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和文化产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初步具备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或节目采编制作或文化产业管理工作的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文化传媒行业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或节目采编制作或文化产业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语言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熟悉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和文化产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日本语言文学,具备日语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能力以及节目编辑制作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日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 基础日语、综合日语、日语视听说、日语情景会话、日语语音与发声、播音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日语采访与写作实训、日语播音与主持等。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本专业方向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熟悉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和文化产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知识,了解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韩国语言文学,初步具备韩语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能力以及节目编辑制作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熟练运用韩语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节目制作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基础韩语、综合韩语、韩语视听说、韩语情景会话、韩语语音与发声、播音学概论、节目主持人概论、广播电视节目采编与制作、韩语采访与写作实训、韩语播音与主持等。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四、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
要求:1、考生须持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
我院承认未设专业加试的所在省(自治区)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允许在我院(大连考点)进行专业加试的科目及省份:
1、美术类:内蒙古
2、音乐学、音乐表演类: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新疆
3、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新疆、辽宁
4、表演(舞蹈表演):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
新疆
5、表演(影视表演):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
、山西、新疆
6、播音与主持艺术: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
、山西、新疆
7、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吉林、黑龙江、天津、甘肃、山东、内蒙古、山西、新疆、辽宁
本校考点报名时间:2016年3月
5日-6日
考试时间:2016年3月7日
报名、考试地点:大连艺术学院(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全日制本科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艺术类学生14000元/年,非艺术类学生12000元/年。住宿费女生1100元/年,男生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辽价发[2007] 89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七、录取原则与方式
艺术类考生:
对我院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获得《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和我院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
1、按照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文化课成绩还要达到本院校划定录取线,按专业课成绩录取。
3、英语单科成绩:除表演专业(舞蹈表演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韩语节目主持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不低于70分,其它专业要求不低于50分。
普通类考生:
1、按120%调档。
2、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文化课考试规定录取分数线,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时,优先参考外语成绩。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八、其他规定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专业不符合条件或考试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4、根据大公发[2002]73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他地区新生是否迁移户口,以学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九、注意事项
本招生简章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院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专业加试合格证,不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成绩,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和电话查询专业成绩。
十、联系方式
电话:0411-87614578
传真:0411-87613295
地址:大连艺术学院(大连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邮编:116600
网址:http://www.dl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