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音乐表演(声乐)(美声):
中外歌曲两首(不重复初试曲目)。
③音乐表演(管弦):
西洋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一首乐曲(选自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
中提琴:一首巴赫无伴奏组曲的慢乐段,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
大提琴:一首小型乐曲,一首大型乐曲。
低音提琴:一首小型乐曲,一首大型乐曲。
西洋管乐器演奏: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④各专业方向考生参加视唱练耳、乐理测试。声乐专业方向考生还需由本校聘请专家作声带检查。
五、录取规则
同济大学根据专业校考情况确定专业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并发给校考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音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取得专业省统考合格证,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考试院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批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同济大学专业校考成绩按专业方向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以高考投档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理科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同济大学以第一学校志愿招生录取,当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余下招生计划补录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六、联系电话
我校招办联系电话:021-65982643
我校设计与艺术学院联系电话:021-65980130
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65983358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