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包括: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5个专业。美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素描和色彩2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各科考试时量均为180分钟。
科目一:素描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考试目的:通过默写图画的方式,考查考生对画面构图、比例、形体、结构、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运用和表现能力。
能力要求:
1.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能力;
2.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用具
考试内容:人物,限头像、胸像、半身带手,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考试形式:默画。
考试用具:八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科目二:色彩
一、考试目的及能力要求
考试目的:通过表现指定实物(静物)的方式,考查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对色彩的感觉和表达能力。
能力要求:
1.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达能力;
2.整体把握色调以及色彩局部与整体关系的能力;
3.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技法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用具
1.考试内容:静物,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2. 考试形式:默画。
3.考试用具:八开水彩纸,限用水彩或水粉表现。
音乐类专业:
我校音乐类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通过初试者参加复试。专业满分300分,其中主专业270分、试唱练耳30分。
一、初试:考主专业,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演唱(奏)一个曲目,3分钟以内,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只计合格不合格。
二、复试:考主专业和视唱练耳。从声乐、器乐、钢琴方向任选一项为主专业,演唱(奏)一个曲目,可以是初试同一个曲目,3分钟左右。视唱考五线谱、简谱各模唱一条,练耳为模唱,考单音、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舞蹈学专业: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为:剧目、基本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通过初试者参加复试。满分300分(剧目150分、基本功150分)。
一、初试:考剧目一个,包括考察形象气质、身高,3分钟以内。只计合格不合格。
二、复试:考剧目和基本功,复试剧目可以是初试同一个剧目(含技巧),基本功部分,男生考竖叉、横叉、下腰、抱前腿、旁腿、平转(8个)、撕腿跳(2-3个)、双飞燕(5个);女生考竖叉、横叉、下腰、前桥、抱前腿、旁腿、后腿、平转(8个)、大跳(2-3个)、倒踢紫金冠(2-3个)。3分钟左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只考面试,共2个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140分;全程上镜;4分钟以内)
1.自我介绍(10分;1分钟以内)
2.个人才艺展示(50分;3分钟以内)
3.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80分)
科目二: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160分,5分钟以内)
1.朗诵自备材料(诗歌、散文等;50分;2分钟以内);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40分;1分钟以内);
3.即兴回答问题或命题模拟主持(70分;2分钟以内)。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考笔试,共2个科目,满分300分。
科目一: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综合知识40分,命题写作110分,共150分)
科目二:影视作品分析及命题编故事(影视作品分析100分,命题编故事50分,共150分)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科目考试大纲
一、综合知识部分
(一)考核目标
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历史地理和广播电影电视常识和素养,是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必不可少的基础和条件。因此,设立综合知识考试科目,旨在达到以下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