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科招生投档、录取分两种类型:
⑴美术类专业及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其他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实行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相关联投档的办法。在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中央戏剧学院和北京电影学院全部投档,学校分专业划定文化、专业录取分数线并录取线上考生;其他院校按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⑵不进行专业考试的非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本科院校要求认同本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证亦可,但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并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详细说明。凡达到全省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按文化分数排序由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