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
自备稿件朗读,体裁、题材不限,限时3分钟,满分100分。
2.复试
现场抽题:稿件朗读、即兴评述,准备时间5分钟左右。
1.新闻播报(30分)
3.主持人话题评述(40分,限时3分钟)
4.综合素质(10分)
二、评分标准
1.初试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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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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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与理解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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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表达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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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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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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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准确、无错音;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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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清晰、理解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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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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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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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较准确、有个别错音;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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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较清晰、理解比较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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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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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良好、形象端正、仪态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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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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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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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基本清楚、理解力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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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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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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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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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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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不清楚、理解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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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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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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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标准统一为四档: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中等65—74分,较差64分以下。
2.四项评分标准综合评定,以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为必备条件,以其他条件为累加条件,即只有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合格(良等以上)才能取得良等以上总成绩。
3. 音色标准可以与形象条件按或然性选择,即按与形象条件互补考虑,对形象条件突出的考生可在语音准确、吐字清晰的前提下适当降低音色标准。
4.形象标准可以与音色条件按或然性选择,即重视形象、不唯形象,对音色特别好的(符合广播电台主播要求)考生,按与声音条件互补考虑,适当降低形象标准。
2.复试
(1)新闻播报评分标准(30分)
优(25-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