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始建于1977年,原名长春师范学院音乐系,2003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自1986年开始面向全国招生,1996年增设本科音乐教育专业,先后为国家培养出近2500名本、专科毕业生。
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基础理论、音乐技术理论、钢琴基础、钢琴专业、声乐基础、声乐专业、器乐、舞蹈、艺术实践九个教研室;并设有音像资料室、乐器维修室等教学辅助机构。
音乐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0人,其中专任教师46人、教辅7人、行政7人。教师中具有教授职称4人、占教师总数的7%;副教授职称14人,占教师总数的23%;讲师职称10人,占教师总数的17%;助教18人,占教师总数的30%。
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现有全国十几个省份的学生490人。拥有军乐、管弦乐、民族管弦乐三支规模成熟乐团以及一支专业的舞蹈队。长春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的全体师生,将在学校的领导下努力把音乐学院办成为国家基础音乐教育服务、培养高素质音乐师资与复合型音乐人才的摇篮。
舞蹈学专业:
学科必修课:
舞蹈基训、中国民间舞、剧目、中国古典身韵、中国舞蹈史、作品赏析、舞蹈概论、舞蹈创作心理、舞蹈编导
教育必修课: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舞蹈教学法、现代教育技术、高师技能
学科选修课:钢琴、声乐、人体解剖学、芭蕾舞、现代舞、把子课、毯子功、音乐基础理论、视唱练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