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资格:(1)考生获得所在省(市)的 “播音与主持”类科目统考合格证;(2)考生获得暨南大学校考合格证。没有“播音与主持”类科目统考的省(市)的考生获得暨南大学校考合格证即可。
录取成绩:(1)文化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所在地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2)单科成绩:本专业加设语文和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满分150分计,采取标准分或百分制的省份需进行折算),语文不低于90分,英语不低于80分。
录取分数:在考生具备录取资格和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依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按文化考试成绩占70%、专业考试成绩占30%合成综合分,再根据考生的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必录资格:本专业考试成绩按全国排名,普通话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前五名(包括第五名)、粤语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名、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类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线或省外线(解释权归各省招生办公室)、语文不低于90分,英语不低于80分的考生即具备必录资格,不需按综合分排名即可优先被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审核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