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江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持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湖北美术考生持省联考合格证报考)。录取方法为文化分达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资格线,音乐、舞蹈类按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学和艺术设计按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依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艺术类专业一般男生身高要求在1.65米以上,女生在1.55米以上。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