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学(师范)专业
辽宁省录取办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艺编导专业方向文化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320分(江苏省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
三、美术学、艺术设计(服装、装潢、环境、新媒体)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辽宁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外省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
四、艺术设计(服装形象设计与展示)专业
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