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出台了《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12月15日开始报名。
据了解,艺术类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8:30至12月27日18:00。2017年艺术类考生分美术类和音乐类。
已完成报名及确认的艺术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打印并发放给加盖公章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
美术类考生除有《专业考试准考证》外,还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17年1月6日前另外打印并发放给加盖公章的《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自治区统考座位通知单》。
艺术类和美工设计类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按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年度规定执行。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区内考生时,各专业须选择以下4种模式之一来确定该专业投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排序顺序:1、按专业考试成绩录取;2、按文化课成绩录取;3、按专业考试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录取;4、按专业考试成绩乘40%与文化课成绩乘60%之和录取。同一院校同一专业只能择其一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