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对象:所报艺术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相应艺术专业的考试;网上报名时填报“特殊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艺术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直接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考试类别: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音乐两大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评分细则分别按《江西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7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将在《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南》以及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上公布。
3.考试地点、时间:美术类专业考试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指定地点进行,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音乐类专业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进行,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4日。
4.考试要求: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5.评卷、评分:评卷、评分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卷、评分教师严格按规定随机抽取;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