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下称《招生办法》)正式出台,2017年新疆仍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其它艺术类专业由于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
12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下称《招生办法》)正式出台,2017年新疆仍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统一考试,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其它艺术类专业由于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
记者从自治区招办了解到,按照《招生办法》规定,招生分为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环节,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招生院校在2017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另外,在艺术类专业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学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如有意愿报考艺术类院校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s.edu.cn)或http:// 202.201.201.6查询,也可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0991—875182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