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2、音乐学与舞蹈学两专业可以兼报;音乐学与音乐学(流行音乐方向)两专业可以兼报。3考生考试所需文具和服装、乐器自备,考试用纸和钢琴由学校提供。4、根据鲁招委【2010】20号文件精神:非美术类专科(高职)原则上不安排专业测试,采取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个别无法与其他院校本科专业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经批准后可安排专业考试,我校的空中乘务(专科)专业考试安排在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报名考试(地点: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北路69号)。
艺术类专科专业招生范围为山东省。在山东招生的专业按《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在外省招生的专业录取时专业成绩使用当地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7年同类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参加文科、理科文化考试的艺术专业考生均可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