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项(舞蹈):主要包括基本功测试、技巧测试、剧目表演、动作模仿、即兴表演等,自备伴奏CD碟。
2. 副项(声乐或钢琴):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清唱或钢琴伴奏,曲谱自备),或者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
3. 模唱:固定音高模唱。
三门科目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再按下式折算综合成绩(满分420分):
综合成绩(总分420分)=主项成绩×2.5+副项成绩×1.5+模唱成绩×0.2。
报考条件
(1)凡符合有关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中的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2)专业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要求五官端正、体形标准、发声器官和听觉器官无疾病、肢体无残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