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音乐表演专业(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
2.声乐(美声、通俗或民族唱法):考生须自备三首中外艺术歌曲(咏叹调)、民歌歌曲和通俗歌曲,由主考官任选其中一首(或两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二胡、琵琶、单簧管、小提琴、低音提琴、小号):考生须准备一首练习曲和两首乐曲,由主考官指定其中一首乐曲和练习曲参加考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项为必考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视唱练耳+主项×3。
(三)舞蹈学专业(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包含技巧组合一个满分100分。
2.舞蹈片段:两个(民族舞、剧目),限时2-3分钟(舞蹈的服装、伴奏带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3.模仿与即兴表演:模仿要求2×8拍;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表演内容),时间要求2分钟,满分100分(其中模仿与即兴表演各50分)。
4.音乐素质:(1)节奏模仿(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模仿内容);(2)歌曲演唱或演奏(演唱一首歌曲或演奏一首器乐曲),满分100分(节奏模仿与歌曲演唱或演奏各占50分)。
说明:以上四项均为必考。
计分方法:基本功+舞蹈片段+模仿与即兴表演+音乐素质。
(四)美术学(师范类本科专业),艺术设计、动画、绘画、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本科专业)(满分400分)
吉林省考生参加吉林省统考,遵循吉林省统考成绩,招生计划及学费情况详见《吉林省2018年招生指南》;其它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考试。
1.素描:头像临摹,满分200分。
2.色彩:命题默写,满分200分。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100分。
2.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2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
(六)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及与考官交流,现场抽取试题,2分钟内完成,并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满分200分。
2.笔试:(1)文学与影视基础知识,满分50分;(2)编导创意,满分100分;(3)作文,满分50分。
(七)戏剧影视文学(非师范类本科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1)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曲艺、朗诵、器乐、舞蹈任选其一,2分钟内完成,除钢琴外其它考试用具自备,满分100分;(2)戏剧影视基础及常识问答,满分100分。
2.笔试:(1)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2)小小说改编成戏剧小品,满分100分。
(八)艺术教育(空中乘务与礼仪)(非师范类本科专业满分400分),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非师范类专科专业满分400分)
面试:形体风度、语言表达、才艺展示(1分钟)等三项,满分400分。
考生面试合格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详见《长春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教育(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招生简章》。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有关规定
(一)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获得“长春师范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则要求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统考合格以上方可参加我校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