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它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南京师范大学现拥有仙林、随园、紫金三个校区,随园校区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着“东方最美丽的校园”之美誉。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位点众多,拥有博士生导师数十余人,拥有艺术学博士后流动站以及多个硕士、博士点。
2017年南京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艺术专业本科生。
目录检索: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一、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隶属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电影电视学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内含12个博士点),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文学院电影电视学系现有教授4名,副教授5名,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3名。
1999年,文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其中的“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于2002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以下简称“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与“汉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
(一)培养目标
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主持学、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影视编导、广播电视播音与宣传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2017年,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以及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招生22名(女生14名、男生8名),面向山东、安徽招生8名(男女不限),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3.报到办法: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缴费、领取专业准考证等手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4.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朗读(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才艺展示,在下列两种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自备,配音带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4)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其中文学常识当场随机抽题)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项、(2)项、(3)项满分各80分,(4)项满分60分。
7.专业考试结果将于2017年3月底前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过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按男女分别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不分男女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7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3770752447
咨询网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江苏高校同类院系中是办学历史最久、学科层次最高、专业设置最齐全,规模最大,实验室及硬件设施条件最好的一所二级学院。学院成立于1995年4月,其前身南京师范学院新闻学专业始建于1964年,是江苏省唯一具有新闻学重点学科的院系。
学院现设有新闻系、广播电视系,广告系、新闻摄影系和新闻研究所、媒介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江苏省新闻人才培训中心也挂靠在本院。学院下设5个本科专业,即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摄影(新闻摄影方向)。
(一)培养目标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及文艺团体培养各类编导、策划及节目主持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21人(男生11名、女生10名,文理不限),面向湖北省、安徽省、山东省等三省招收6人(男女不限,文理不限)。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新闻与传播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形式: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影评写作、编写故事、才艺展示、综合面试四部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其中影评写作满分100分、编写故事满分50分、才艺展示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
①影评写作:考生在观看一部影视作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答题。此项主要考察考生对影视作品的鉴赏能力及写作能力。
②编写故事:考生根据给定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此项主要考察学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
面试部分:
③才艺展示:主要测试考生的自然条件和考察学生掌握和理解艺术的基本情况。此环节中,要求考生自由展示自己的特长,可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等五类中任选一项,时间不超过3分钟。请考生自带乐器(考场提供钢琴)、伴奏带及其他表演用品,考场提供放音设备。
④综合面试:包括以下两部分:
a、艺术评述:考生从所提供的艺术素材(包括文学、音乐和美术三类)中随机抽取一题进行即兴艺术分析与评价,时间不超过3分钟。此环节主要考察考生的艺术感悟和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艺术潜能。
b、考官提问:即兴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此环节除了解考生对专业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考生的性格、爱好、特长等基本情况外,还对考生的应变能力进行考察。
5. 我校将于2017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考生也可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查询。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江苏省分别按男女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江苏省外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等学校均认可且有效(其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仅认可江苏省考生成绩),其他认可我校2017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
三、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注:摄影专业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的简章陆续发布中……】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2016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报到: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到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考试时间: 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3.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4.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摄影作品或美术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 联系人:倪老师
联系电话:025-51625588 83598206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参加我校2017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考试的江苏考生,其考试成绩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认可且有效。其他认可我校2017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3598206、83598205、85891505
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3598659、85891680
咨询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