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简谱视唱:
A.2/4、3/4、4/4拍;B.常用节奏为主,局部可涉及复杂节奏;C.音域a-g2;D.所用临时变化音与前后音音程距离不超过减五度;E.谱面所用速度、力度等标记为常用标记。
3.考试形式:视唱练耳考试采用听写(在笔试中进行)与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4.参考书目:
①《视唱练耳》(一)、(二)许敬行、孙虹编着
②《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视唱练耳教研组
③《简谱视唱》赵方幸编着
④《视唱教程》1A、1BH.雷蒙恩、C.卡卢利编着
⑤《 乐理 听音 练耳入门》蒋维明、周温玉编着
⑥有关视唱练耳的各类教材
(三)“声乐”考试大纲
1.考试目的:声乐是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考生必考科目,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范围及内容:
(1)自备歌曲两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曲目自选。
(2)考试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中外不限),必要时主考教师可要求考生朗诵诗歌或歌词。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3.考试形式: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4.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4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3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20%: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或外国原文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4)形象10%: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简章规定标准,端庄大方。
成绩评定采用两百分制,分优(172分以上)、良(160-171分)、中(140-159分)、及格(120-139分)和不及格(120分以下)五个分数段。
172-182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娴熟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
160-171分:作品难度大,声音条件好,掌握了较高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较完整。
140-159分:作品难度较大,声音条件较好,掌握了一定的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基本完整。
120-139分:作品难度一般,声音条件一般,基本掌握了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存在不足,作品演绎尚完整。
120分以下:作品难度小,声音条件差,不能很好掌握演唱方法与技巧,音准节奏差。
(四)“器乐”考试大纲
1.考试目的:器乐在音乐专业中占有重要位置,为报考音乐学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方向的考生的必考科目,把器乐列为主考项目在于发现、选拔具有器乐特长、有一定演奏水平及学习能力的考生。
2.考试内容与范围:
(1)乐器种类:中西乐队中常规的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钢琴、手风琴,考生不能选考两件同族乐器。
(2)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练习一首。演奏曲目应是中外器乐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 3.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一律不带伴奏。
4.评分标准: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5)以一种乐器作为主考项目的考生可再选择另一种不同弦乐器作为加试项目。主考项目采取式百分制评分,加试项目依据考生现场表演给予加分。
根据作品程度、技巧难度、音准节奏、演奏方法、演绎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评分,分为五个档次:
172-182分:演奏的曲目难度大,演奏方法正确,能自如地掌握好较高的演奏技巧,音准、节奏正确,作品演绎完整、富有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