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的朝鲜族舞蹈《长鼓舞》引发了一场著作权官司,舞蹈家崔美善被舞蹈编导李仁顺以侵犯《长鼓舞》的著作权为由告上了法院。2001年2月,法院终审判决崔美善和李仁顺同为《长鼓舞》的改编作者,是她们共同创作了《长鼓舞》。
法院了解到,1960年,崔美善作为中央歌舞团的舞蹈演员到延边采风后,在民间舞蹈的基础上编排了独舞《长鼓舞》。当年12月,崔美善和专业舞蹈编导李仁顺完成了《长鼓舞》的重新编排。然而随后,李仁顺认为崔美善侵犯了其对《长鼓舞》享有的著作权,于是把崔美善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李仁顺并非《长鼓舞》的唯一作者,所以说崔美善侵权是不成立的。最后法院认定,李仁顺和崔美善作为朝鲜族专业舞蹈编导和著名表演艺术家共同创作了《长鼓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