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承认我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其它省我校没有设点组织考试的省份使用该省统考成绩。
①广播电视编导、动画(媒体广告)、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学(音乐编辑)、音乐表演(艺术学理论)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动画(不含游戏制作艺术、摄影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主持)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黑龙江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黑龙江省外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学前教育专业:黑龙江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黑龙江省外考生直接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其余各专业和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