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赤峰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我校美术学和艺术设计专业招收的区内考生,只承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及区外的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学前教育专业,我校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测试,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我院所划定的专业合格标准。除学前教育专业录取以文化课成绩为标准,其他专业录取成绩按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计算。各专业录取时均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由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的生源不足,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