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一)我校组织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根据生源情况,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具体规则为: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文理计划通用;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5.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