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太原科技大学的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太原科技大学按照理工、文史、体育、艺术类分类录取。
2.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太原科技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 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或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
5. 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教育部和省市政策有明确规定加分投档的
②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6. 山西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外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70%和文化成绩30%比例的综合成绩,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7. 收费标准严格按山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8. 证书颁发:本科学历颁发太原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颁发太原科技大学专科(高职)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