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佟薇报道 昆明市各大广场是为市民提供免费休闲、娱乐、锻炼的活动场所,可有人在这些广场利用锻炼、健身、跳舞等活动捞钱,不少市民对此早有怨言。而类似情况在东风、碧鸡、桃园等广场均有存在。
西山区碧鸡广场每到夜幕初上便人头攒动,周边的很多住户都到此散步、跳舞、休闲,一些家远在5、6公里外的市民,也会坐十多站公交车到这里凑热闹。随着来休闲的人群越来越多,广场上一些带有营利性质的健身、跳舞、表演、滑冰等活动也悄然兴起。而且这些团体占据了广场90%的地区,使得一些前来散步的市民失去了宁静的休闲空间。
10日晚上7点30分,尽管夜色尚未降临,但在碧鸡广场上,各种“团体”运动不计其数。其中包括中老年人、青年及三四岁的孩子。而记者发现,这些健身娱乐活动并非公益性,广场上至少有15个营利性健身活动圈。“保健操、民族舞、现代舞、健美操……这些群体都‘霸占’一块‘地盘’,由老师带领学员们做各种运动。”一位市民说,这样的群体人数有30~150人不等。
记者了解到,15个娱乐群体中,每个群体的领舞者都向学员收取20元—30元不等的学费。正在跳民族舞的江女士边跳边说:“我在这里跳舞快5年了,这个‘舞群’是我换的第5个,这家的收费我能够接受,10元一个月,每周跳5天,老师教的舞蹈也好看,我现在都学会10多个舞蹈了。”
在舞圈外看表演的张女士说:“我再也不会加入这些舞群了,去年我参加了一个拉丁舞的舞群,每个月要交40元学费,可老师不是天天来教,我们也就隔三差五地学,到最后锻炼的效果没达到,舞蹈也没学会,‘老师’也消失了,不知道她收了多少人的钱?”
记者询问了其中8个群体的领舞者为何要收费,他们都表示,收费一般用于教材、磁带、电费等开支。“领舞老师也要培训呀,只有老师不断学习才能教授学员更多新的舞蹈。”一位领舞者表示。
市民江先生说:“本来在广场跳舞就是老百姓自发的活动,是纯公益活动。不知什么时候来了这些‘领舞者’还要向学员收取学费。他们自己带领大家跳舞本是好事,既锻炼了身体,也丰富了居民生活,可是如果收费的话,性质就变了。”他为记者算了笔账,一个100人的“团体”,每人收取20元的学费,那么老师每晚只需“工作”2小时,每月就有2000元以上收入。
负责管理西山区碧鸡广场的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责任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表示,广场属于开放式的公益娱乐场所,管理方从未向广场上娱乐的任何群体收取费用,同时他们也不知道在广场上存在这样的营利性活动,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收集到相关证据,管理方将对这样的现象进行整治、取缔,让周边居民享受一个真正免费的休闲娱乐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