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考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考试内容为:
1.钢琴演奏: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应包括大型乐曲或奏鸣曲的单乐章一首(100分);
2.民歌演唱:演唱具有不同地域特点的民歌三首(100分);
3.视唱:具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三升三降以内的旋律一首(100分)。
三、评分标准
1.钢琴演奏
优秀,85分(含)以上
完整演奏两首钢琴作品,其中包括大型乐曲或奏鸣曲的单乐章一首。方法正确,演奏状态自然、松弛,富有情感和激情。演奏流畅、清晰、准确,演奏技术成熟。作品演奏完整,能够准确把握作品的艺术风格,有较强的音乐感觉和音色把握能力,富有感染力。
良好,75分-84分
完整演奏两首钢琴作品,其中包括大型乐曲或奏鸣曲的单乐章一首。方法正确,弹奏状态自然,松弛,对于作品谱面的要求能够正确的表现,有较强的演奏技术能力,演奏清楚、流畅、准确。能够表现作品的基本风格,有一定的音乐表现能力。
中等,60分-74分
完整演奏两首钢琴作品,其中包括大型乐曲或奏鸣曲的单乐章一首。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有一定的演奏技术能力,弹奏能够做到自然、流畅,能够基本把握作品的艺术风格,但表现力一般,声音和节奏的清晰度稍差,音乐感觉一般,音乐处理不够细腻。
较差,59分(含)以下
演奏两首或一首小型钢琴作品。演奏方法不够正确,弹奏状态不够自然,僵硬,演奏声音不够清楚,节奏把握不够准确,弹奏技术能力差,音乐作品风格把握不准确,感情表现力较差,作品演奏不够完整,演奏不流畅。
2.民歌演唱
民歌演唱是作曲专业复试考试中必要的一项内容,是对学生民族音乐素质、乐感及表现能力的测试。学生自备演唱3首中国民歌(地区不限),创作歌曲不在演唱范围之内。具体得分分为a、b、c、d、e、f、g七个档次:
a.能够完整演唱三首以上不同地域民歌,演唱流畅,歌唱情感强烈,能够准确把握民歌的风格,韵味浓厚。得分在90分(含)以上;
b.能够完整演唱三首以上不同地域民歌,演唱流畅,歌唱情感较好,并有一定民歌风格的表现力。得分在80-89分;
c.能够完整演唱三首以上不同地域民歌,且有音乐表现,演唱基本流畅,节奏、音准较好,但民歌演唱韵味一般。得分在70-79分;
d.能够完整演唱三首以上不同地域民歌,且有音乐表现,节奏、音准大致准确。得分在60-69分;
e.能够演唱三首民歌,两首民歌基本流畅,节奏、音准大致正确。得分在50-59分;
f.能够演唱三首民歌,一首民歌基本流畅,节奏、音准大致正确。得分在30-49分;
g.能够演唱民歌,但每一首都不能够完整、连贯。得分在30分以下,由考官灵活掌握。
3.视唱
主要从音准、节奏、音乐表现力(包括音乐的完整性;力度、速度、呼吸及表情记号准确;歌唱富有感情)三个方面来评分。具体得分分为a、b、c、d、e、f、g七个档次:
a.音乐流畅,音准正确,节奏准确,力度、速度、呼吸及表情记号准确,歌唱有感情。得分在90分(含)以上;
b.音乐流畅,音准正确,唱名准确,节奏准确,歌唱有感情。得分为80-89分;
c.音乐基本流畅,唱名准确,音准基本正确,节奏基本准确。得分在70-79分;
d.音乐基本流畅,大致音准,节奏大致准确,得分60-69分;
e.音乐不流畅,音准达到一半,节奏基本准确。得分在50-59分;
f.音乐不流畅,音准达到30%—40%左右,节奏不准确。得分在30-49分;
g.音乐不流畅,音准在30%以下,节奏不准确。得分在30分以下,由评分教师灵活掌握。
四、2017年测试试题(视唱)
天津师范大学201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试卷
理论作曲(视唱)考生用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