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属院校艺术专业校考
省属院校非美术、音乐类专业经批准可组织校考,招生章程和考试办法应报省考试院备案,专业考试应全程
录音录相。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要求报名、考试,具体事项详情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在皖设点校考
省外院校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
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其中,在皖设点考试须在我省指定考点考试。设点考试相关事项:
1.报名考试地点: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安徽艺术
职业学院。
2.报名由招生院校负责。考生应在该校考试2天前到相应考点向招生院校报名、缴费(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部分院校有特殊要求的,请咨询报考院校或见考点说明。
3.考试时间: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具体时间、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和要求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和将于2018年1月中旬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2018年省外院校在皖设点艺术专业考试日程表》。
4.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院校发放的准考证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试。美术类考生自带画具,音乐和其他类考生自带
钢琴以外的考试用具。
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是我省统考涉及到的美术和音乐类专业,须先参加我省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
录取投档的依据。计划下达到我省的民办
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的美术、音乐类专业原则上采用我省统考成绩。
考生在报考专业校考时还需注意各校各专业对文理科类别、单科成绩、专业主项类别、身体条件等的要求。
五、其他
专业课考试违规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
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
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
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
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2018年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一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