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2.编导制作类及影视
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须知
3.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笔试须知
附1:
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一、面试(50分)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主题立意把握、思维反应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面,共分四个档次:
A.观点十分鲜明,思维非常敏捷,语言表达准确完整 ,知识面广。
B.观点鲜明,思维比较敏捷,语言表达基本准确完整,有一定的知识面。
C.有观点,思维反应一般,基本能够完整表达所思所感,知识面较窄。
D.观点模糊或明显错误,思维反应迟钝,不能完整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知识面窄。
二、笔试(150分)
笔试分为三大项,第一项为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第二项为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第三项为文学常识(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规定范围)。评卷主要从考生对作品的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
写作能力、艺术分析能力、编创能力及文学常识等方面进行评分。
附2:
编导制作类及
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照网上公布的分批时间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报名,交纳专业考试考务费费100元。领取《面试次序表》、考生须知,编导制作类专业还要领取《笔试准考证》。
2.考生提前到考点查看考试安排。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备考室,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取消考试资格。
3.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严禁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 面试①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次序表》进入备考室,在备考室抽签决定本组考试的考场号;②到相应的候考室抽签决定自己在本组的考试顺序,依次阅题备考;③进入考场考试;④领取成绩通知单统一离场。
5.考生在候考室阅题备考,进入考场后直接考试。
6.考生进场考场,立即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完成考试过程,不得提示、不得重复考试。
7.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降低等级。
8.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到考务办公室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9.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3:
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笔试须知
1.参加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笔试的考生务必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持《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请考生认真核对自己的考试时间、地点和考场,按时入场考试。
2.开考前35分钟,考生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入场考试、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
3.开考后15分钟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4.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不能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铃响后开始看片,后排考生若看不清可适当前移,放片结束后回到原座位答题。答题一律用黑色、蓝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在指定位置上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
6.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7.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8.对在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