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前10分钟启封试卷,并要求考生把自己的姓名、考生号等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
(5)开考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监考员应把缺考考生的考生号和姓名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18年艺术类省统考记录表》上,并在缺考考生的答卷纸的“姓名”栏内填写“缺考”字样;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吹一次哨,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注意掌握好时间;
(7)考试期间监考员应分立考场两端,密切注视考生答题,防止考生交换答卷或
其他舞弊行为;
(8)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应停止答卷,监考人员将试卷(试题)收齐清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9)监考员还要将违纪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及违规事实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18年艺术类省统考记录表》上。
(10)除本场监考人员和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3.《考生守则》
⑴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
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⑵凭专业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⑶开考前35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0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后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⑷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不能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⑸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专业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的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
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在指定的区域作答,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
⑺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试卷、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⑻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答题,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⑼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
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面试
1.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考试、准备应试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进入备考室即视为开始考试,考生和工作人员禁止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凭身份证、专业准考证、面试次序表进入指定备考室候考,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工作人员应在每时段考试开始之前通知考生入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次序表》。
(1)工作人员宣读考试有关纪律要求及《考生须知》等有关事项,指导考生在备考室内做好考前准备。
(2)工作人员按《报名、编号登记表》依次点名,10人一组。每组的第一名考生抽取本组的考场号。
点完名的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领入候考室。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在《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应考情况”栏内做出记录。
(3)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2.候考室
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考生编号到进场应试这一阶段的工作。
(1)点名抽号
工作人员按已分考场的《报名、编号登记表》对考生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每位考生抽取本组入场顺序号。
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填写《面试次序表》、《评分单》(一式五份)有关内容。工作人员把每位考生的考试编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
(2)阅题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