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2、吉林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